10月31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刘捍东受贿、滥用职权、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案一审公开开庭。刘捍东被指控受贿2.45亿余元,他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根据检察机关起诉指控,刘捍东从担任县长时就开始贪腐,一直到担任副部级干部,直至落马当年,前后持续24年。
1999年至2023年期间,刘捍东利用担任江苏省江浦县委书记、县长,江苏省南京市委常委、南京市浦口区委书记,江苏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兼省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土地出让、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45亿余元。
2001年至2017年,刘捍东在担任江苏省江浦县委书记、县长,江苏省南京市委常委、南京市浦口区委书记,江苏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兼省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等职务期间,在土地使用权出让、有偿收回、免征土地增值税等过程中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
2003年,刘捍东伙同他人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
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追究刘捍东的刑事责任。
刘捍东去年4月16日落马,他1959年8月出生,安徽舒城人,长期在江苏任职。早年他在南京市江浦县通用机械厂当钳工,后考入南京师范学院南京师资专科班,毕业后成为江浦县一名中学教师。1984年,他被调入江浦县委办公室工作,后从副乡长、乡长,一步步升至江浦县县委书记。
2001年11月,刘捍东由江浦县委书记升任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同时继续兼任江浦县委书记、县长职务。2002年4月,浦口区和江浦县合并为新的浦口区,次月刘捍东任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浦口区委书记,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之后,刘捍东历任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江宁区委书记;南京市委常委、江宁区委书记;镇江市委副书记、市长;江苏省财政厅厅长、党组书记兼省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等职。2018年,刘捍东任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23年1月卸任,3个月后被查。
中纪委对刘捍东开除党籍的通报中显示,刘捍东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违规为他人职务晋升调整提供帮助;把手中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利益,纵容、默许亲属利用本人职权谋取私利;政绩观扭曲,揽权妄为,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既想当官又想发财,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大搞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出让、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