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东省总工会获悉,据广东省总工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通知》,符合条件的小额缴费工会所缴的工会经费可以申请全额返还,第二批次申报10月31日截止。后续批次申报起止日期内,基层工会可以申请补办之前漏报的批次。
据悉,该支持政策对象为:全年按时足额上缴工会经费(扣除基层工会留成部分)低于1万元(不含,下同)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
1、缴费单位应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足额计提工会经费。未按时足额上缴经费导致年度上缴经费低于1万元的单位,不享受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
2、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由财政保障基本支出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不适用全额返还支持政策。
3、同时符合25人以下小微企业全额回拨和此项支持政策的工会组织只能办理一次全额回拨。
政策实施期间内共分三个批次办理经费的全额回拨
每个批次执行时,根据经费年度计算区间测算上缴经费,对于符合条件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全额返还对应批次经费所属期的工会经费。后续批次申报起止日期内,基层工会可以申请补办之前漏报的批次。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邓潇丽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