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敢种,我敢铲,坚决消灭苞谷杆!”
作者:田亮 冯群星
靴子落地。
昨天,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第十三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贵州省委原书记孙志刚受贿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孙志刚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查扣在案的孙志刚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在孙志刚之前,2021年2月,贵州省政协原主席王富玉被查。2022年11月,贵州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周建琨任上被查。2023年3月,贵州省政协党组成员、原副主席李再勇被查。周建琨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8亿元,被判处无期徒刑。王富玉、李再勇分别收受4.5亿余元、4.32亿余元,被判处死缓。
三人接连被查获刑本应引起孙志刚的警觉,可他并没有放下贪念。2023年8月被查当月,他还在非法收受财物。2002年至2023年8月,孙志刚敛财高达8.13亿余元,成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开可查涉案金额最多的落马原省委书记。
孙志刚曾经也是政坛明星,何以落得如此下场?从环球人物记者的探访中可知一二。
曾与王三运搭班
孙志刚的仕途从湖北起步。纵观他的政治生涯,在湖北的时间也最久,前后长达21年。其中,武汉和宜昌是两个关键城市。
19岁那年,在老家河南荥阳乡下担任水库干部的孙志刚获得组织推荐,进入武汉钢铁学院学习。他后来又到上海财经学院工业经济专业攻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到武汉,成为中南财经大学经济研究所的一名青年学者。
1985年4月,孙志刚进入武汉市人民政府工作,担任经济委员会副主任。8年后,39岁的他出任武汉市副市长,成为湖北当时最年轻的厅级干部。
武汉位于湖北省东部,而位于西南部、又坐拥葛洲坝和三峡两大国家级水利工程的宜昌也是湖北重镇之一。1999年3月,孙志刚出任宜昌市委书记。
当时宜昌的经济发展处于“高负债、低速度、低效益”状态,面对“企业贷款难、银行不放心”的问题,经济学者出身的孙志刚提出了“优选闭合贷款法”的理论构想,即银行遵循择优扶持的原则,优选企业、项目、产品或者优质资产给予专项信贷支持,使优良资产先活起来,从而带动存量的盘活和不良资产的转变。
据孙志刚本人的总结,“优选闭合贷款法”付诸实践后,一批宜昌名优品牌迅速壮大,处于困境的医药、化肥等企业则重获活力。其中,沉淀资金达2.2亿元的某化肥厂在全面停产近1年时获得贷款800多万元,盘活存量资金1亿多元,企业解困的同时,银行信贷资产也得以保全。
2002年6月,在第八届中共湖北省委第一次会议上,孙志刚当选省委常委,晋升副部级。此时他48岁,是当时湖北省委班子中最年轻的成员。两个月后,他出任湖北省委常委、秘书长,省直机关工委书记,任职4年多。也是在这一年,他开始敛财。
2006年9月,孙志刚转任安徽省委常委,10月任常务副省长,直至2010年12月。他在安徽工作期间,省长正是后来担任甘肃省委书记、临近退休还疯狂敛财的王三运。班子成员中还有喜欢玉石和“斗玉”的副省长倪发科。
· 2007年12月,时任安徽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王三运(前左二),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孙志刚(前左一)等参加调研。
在宜昌任职期间,孙志刚曾公开撰文写道,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特别要注意提高自身素质,加强自身修养,严格要求自己,同时管好配偶、子女”。讽刺的是,多年后的孙志刚,违纪违法问题之一就是“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
到了安徽,家风家教问题显露出来。有一件事在安徽政界广为流传。他的妻子到安徽一家著名省级医院看病,医生认为她有问题。“后来她又到北京去看医生,医生认为没什么问题。她很生气,把这件事告诉了孙志刚,孙志刚就出面处理了人,安徽这家医院的医生被撤职了。”安徽一名政界人士告诉环球人物记者。
事情并没有结束。“他老婆还非要闹着取消人家的职业资格,医院对她极大不满,对孙志刚反应也比较大。给他老婆看病的是一个科室的主任,在业内是比较权威的。经过医院领导讲情,医生的室主任职位被拿掉了,职业资格得以保留。”上述政界人士说。
· 2007年8月,时任安徽副省长的孙志刚参加活动。
“玉米杀手”
后来孙志刚到贵州任省委副书记、省长、书记等职,有一件事流传更广,全省几乎尽人皆知。
2018年3月8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贵州省代表团团组开放日上,时任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的孙志刚说,按老办法解决不了贵州脱贫攻坚的一系列问题,必须采取超常规、革命性的手段。
就这样,孙志刚发起了“玉米革命”。他说,要彻底改变传统的种植模式,改变祖祖辈辈养成的习惯,革除小农经济等落后观念,树立现代市场经济观念,什么赚钱种什么、什么赚钱养什么,把玉米等低效传统产品调下来,把蔬菜、茶叶、生态家禽、食用菌、中药材等附加值高的绿色优质产品调上去,让农民持续增收、脱贫致富。他特别强调:“这场革命是必须要做的。”
有研究单位称,种植玉米容易导致水土流失,会危及贵州生态发展。
然而也有当地学者称:“贵州山地比较多,适合种植玉米,农民自己也有意愿种,倒不是说看重收益,因为农民自己也要食用,在家种一点玉米,喂猪、喂鸡都可以自给自足。”
“我们这里种玉米有很多年历史了,它不需要太多精力去打理,种植成本比较低。当大家知道不让种玉米后,很反感。”当时在贵州省某村担任村主任的李岩(化名)告诉环球人物记者。
“上面就要我们去干这个活,叫老百姓把已经长得很高的玉米砍倒,实在不行补点钱都可以,一定要砍掉。很多人不愿意砍,因为玉米眼看就要熟了,快要有收成了。村里老人就说:以前没饭吃的时候都是靠玉米的,现在突然说不让种玉米,这是什么道理?!”李岩说。
李岩也不愿去动员农民去做这件事,“上面领导说我是最不听话的村干部了”。迫于压力,他不得不做。“当时原则上是说减少玉米种植,增加其他经济作物,但实际落实到我们村干部这一级就是‘全部砍掉’,特别是公路沿线,目视范围内不能有玉米,领导来了看到是不行的。”后来,感到“胳膊拧不过大腿”的李岩辞去了村主任职务。
当时,有的地方还出现了标语:“你敢种,我敢铲,坚决消灭苞谷杆!脱贫要幸福,不要种苞谷!”落款是某镇人民政府。后来接到举报,标语被撤下。
追求“政绩工程”的李再勇在执政六盘水市期间,为讨好孙志刚,禁止种植玉米,甚至拿着望远镜检查路边、山坳等区域。迫于他的压力,当地农业部门曾私下提出,不要在公路附近种玉米,“大路边不要碍他的眼,山里边就不用管了”。
渐渐地,人们知道了孙志刚“玉米杀手”这个绰号。
2019年3月,也是在全国两会上,孙志刚称,2018年贵州农村产业革命取得明显成效,调减低效玉米种植785万亩,新增高效经济作物667万亩。
实际情况并非完全如此。贵阳市某县一家农资店经营者告诉环球人物记者,的确听说那两年不让种玉米,但种子还在卖,还是有人在种,也没有人上门来说不让卖种子。“我们这里的粮食作物就是玉米和水稻,90%以上的农户都种玉米。我做了20来年的种子生意了,感觉那两年也没受太大影响。”
李岩也说,农户实在不想把玉米砍掉的,就没有改种。
一片哗然
在易地扶贫搬迁问题上,孙志刚下的“决心”也很大。
2019年8月,孙志刚在接受中央媒体采访时说,“我们采取超常规举措,开展贵州历史上规模空前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贵州用3年时间搬迁了188万人,是全国易地扶贫搬迁人数最多的省。对此,他在不同场合多次推介。
实际上,这里面也有不少水分。
对于很多家庭来说,房子是最重要的资产,很多人不愿轻易拆除。在贵州长年从事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工作的张娜(化名)告诉环球人物记者:“有一次,孙志刚到某彝族乡考察,当地一些老人跪在路上,挡住了孙志刚的车队,请求他不要拆掉那些老房子,因为它们是很有彝族特色的建筑,承载了一代代人的记忆。经过一番请求,那些老房子才没有拆。”
“还有一次,孙志刚到贵州某州开会,当着大家的面说:‘这个易地扶贫搬迁嘛,难度比较大,还有很多工作落实不下去,就是因为有些少数民族,贵州才落后……’当时现场一片哗然。”张娜说。为了这次采访,张娜特地向该州干部求证了此事。
· 2019年7月,时任贵州省委书记的孙志刚主持会议。
在某反映民意的互联网平台,很多贵州网友反映了易地扶贫搬迁中的问题。宗江(化名)曾在2019年8月底承接了贵州某县扶贫项目的土方开挖和场地硬化工程,该工程已于当年10月竣工验收,工程资金合计136万元,截至2024年1月他向平台反映,一分未收到。两个月后,平台反馈,当地有关部门表示情况属实,并进行了磋商,将逐年支付。
近日,宗江告诉环球人物记者:“当时找我的时候说得倒挺好,让抓紧干,尽快完工,尽快结款。那是个养殖场,是保障老百姓搬迁过来后的就业的,我觉得也挺有意义,就带着百十来号人没日没夜地干,白天晚上两班倒,两个月就完工了,但到现在还没拿到钱,他们就一直拖着。我们后续的工程也受到很大影响,农民工工资也就一直欠着,他们的生活也受到很大影响。”
平台上的类似问题还有不少。
2020年5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了8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其中,贵州省黔东南州岑巩县原副县长、生态移民局局长陈跃因工作怠惰,在负责脱贫攻坚易地搬迁工作中,推动项目建设不力,在上报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数据时,明知工作实际进展与工作标准还存在较大差距,搬迁不足三成却谎报100%。
2019年5月10日,岑巩县上报完成住房主体建设1324套,完成率为100%。然而实际情况是,截至2019年7月26日,岑巩县达到入住条件的住房仅为584套,实际搬迁户和搬迁人数只占总计划的24.24%和26.17%,与报送数据存在很大差距。
在纪检部门的通报中,孙志刚“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阳奉阴违”。他的问题还有不少。经审理查明,孙志刚利用担任湖北省委常委、秘书长,安徽省委常委、副省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贵州省委副书记、省长,贵州省委书记,贵州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第十三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推进、股份认购、工程承揽、房地产开发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如今获刑,可谓罪有应得。
监 制: 张建魁
编 审:苏 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