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兴纸业公告,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15,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4.00元/股(含),按回购资金及回购价格上限4.00元/股(含)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不低于2,000万股(含)且不超过3,750万股(含),占公司总股本1,193,975,620股的比例为1.68%-3.14%。回购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景兴纸业公告,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15,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4.00元/股(含),按回购资金及回购价格上限4.00元/股(含)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不低于2,000万股(含)且不超过3,750万股(含),占公司总股本1,193,975,620股的比例为1.68%-3.14%。回购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