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奉献奖、全国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的献血者享受免交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诊察费政策。
具体内容: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宣传部办公厅、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中国红十字总会办公室、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者激励奖励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推进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全国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的献血者享受免交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诊察费政策(以下简称“优惠政策”)。
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全国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的获得者凭本人身份证件和纸质获奖证书或者“全国电子献血证”获奖电子证书(可在个人微信公众号界面查询,具体查询流程附后),证明公民身份信息和获奖信息一致后,可在巩留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各乡镇卫生院就诊时享受以上优待政策。
六十五周岁以上老年人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
具体内容:为了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促进老年人健康服务、社会保障、权益保障统筹发展。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六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持居民身份证可以享受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的优惠待遇。
具体内容:根据自治区卫健委《关于印发自治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优化门诊挂号及就诊流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巩留县域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落实“一号管三天”惠民政策。
巩留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就诊的患者,在初诊后的三日内可免缴一次门诊诊察费(挂号费)。
但需注意,这一政策不适用于多学科联合诊疗门诊、特需门诊、方便门诊、急诊门诊、跨科室就诊及已完成诊疗但因病情变化需再次就诊的患者。通俗的讲复诊号需要根据专科当天出诊医师排班,由当天坐诊的医师进行接诊,无法指定由某位医生或某位专家接诊。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是指在一定条件下,不同医疗机构之间对彼此的检查检验结果予以认可,避免重复检查的一种机制。这意味着,患者在一家医院进行的检查检验,其结果可以在另一家医院得到认可,无需再次进行相同的检查。
具体内容:根据自治区卫健委《关于印发自治区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巩留县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全面落实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在确保医疗安全的前提下,患者在巩留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内(包括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及9所乡镇卫生院)各医疗机构的凡符合诊断及患者病情并在有效期内的检验、超声、影像报告按照政策采取互认,无需患者再次进行检查。
但需注意: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根据接诊医师的判断,重新进行检查。
1.因病情变化,已有的检验结果难以提供参考价值的(如与疾病诊断不符合等);
2.检验结果与疾病发展关联程度高、变化幅度大的项目;
3.检验项目对治疗措施选择意义重大的(如手术、输血等重大医疗措施前);
4.检验结果与病情明显不符;
5.在急诊、急救等抢救生命的紧急状态下;
6.患者或其监护人要求做进一步检查;
7.涉及司法、伤残、病退及医疗纠纷的项目;
8.其他符合诊疗需要的不可预测情形。
来源:巩留县卫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