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手里有些闲置资金想用于投资的钱先生经人推荐结识了庞某。庞某自称是一知名金融集团董事长的秘书,最近集团旗下一家科技公司正在做B轮融资,集团内部高管可以认购股权,公司预计3年内上市,届时能产生10-50倍的利润,如果3年期满没有成功上市,公司将回购个人股份并按照每年10%的利息给到投资人。
想着有该集团做品牌背书,这应该会是个稳赚不赔的买卖,钱先生心动不已。庞某见状表示,钱先生如有认购意向,他可以出面代持股帮钱先生进行管理,只要钱先生出一点管理费即可。
随后几个月里,钱先生陆续将500万元股权认购费用及支付给庞某的37.5万元管理费打至庞某的个人账户,庞某随后给钱先生开具了出资证明及补充协议,确认钱先生投资的股份所产生的全部收益及本金将汇入钱先生的账户内,协议上还盖有该集团的公章,这些文件给了钱先生不少信心,他对这个内部股权的融资项目深信不疑。
想着有钱大家一起赚,钱先生还将这个项目介绍给了自己的好友小刘,小刘提出想要认购300万元的股权,但一定要去该集团的办公地点签署合同。庞某表示内部股权不能对外出售,外人到集团里签协议会露馅,谨慎的小刘因此作罢。
但庞某可不愿就此放过到嘴的肥肉,他找到钱先生,表示已经认领了300万元的份额,集团规定不能退,钱先生作为此事的中间人,必须要对此负责,把这300万元的股权认购下来。但钱先生手头的资金不够,“好心”的庞某表示他可以帮忙垫资,在庞某的不断催促下,钱先生只好同意。后续,庞某表示钱先生这300万元还的太慢,所以钱先生需要将之前已认购的500万元股权做部分转卖用以还债,钱先生虽很无奈,也只能接受现实,将120万元股权转让了出去。至2023年10月,钱先生终于将这300万元还清,另付了25.5万元的管理费。
既然钱已经还清,钱先生要求签订后续认购的300万元股权的协议,但庞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脱,这让钱先生对认购内部股权一事产生怀疑。回想从最初决定认购股权至今已有四年,前后共计转给庞某800余万元,却连一分钱的回报也没有收到过,钱先生疑窦渐深。经咨询专业人士,钱先生了解到像这种知名金融集团是不会为个人盖章担保的,而且通过网络搜索后,钱先生发现庞某根本就不是该集团的人,他意识到自己恐怕一直身处骗局之中。2024年1月,钱先生选择报警。
经公安机关调查,庞某并不是该集团的董事长秘书,他虽曾经在该集团下属公司任职过,但早在2018年就已离职,该集团也从未发行过B轮融资项目,出资证明、补充协议等材料上的公章都是庞某伪造的。同时,钱先生不是唯一的受害者,另有6人被庞某的“投资”话术所骗,损失超千万元。
经审查,庞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假身份,捏造某知名金融集团存在B轮融资项目,伪造出资证明、投资收益、已持股情况等相关文件骗取7名被害人共计170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所得钱款已被庞某用于本人的高风险经济投资和日常消费,导致资金无法偿还。2024年9月2日,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庞某提起公诉。
9月29日,法院依法判决庞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三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退缴在案的钱款,发还相应被害人;不足部分,继续退赔。(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