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对大亚湾西区龙山十路市政工程项目“10·28”一般坍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
据函文显示,2024年10月28日16时30分许,大亚湾西区街道龙山十路(大亚湾大道至龙海二路段)市政工程项目大亚湾大道段至石化大道段进行污水管沟施工时,管沟西侧侧壁土方突然坍塌,致1人死亡。
根据有关规定,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具体落实三项督办事项,包括迅速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提交初步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在规定期限内上报市安委办审核等。
函文全文如下——
(信息来源:惠州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