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案件质量管理,今年以来,平顶山市新华区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充分发挥审查监督职能,采取“三抓”工作举措,通过提升案件流程监控的规范性、精准性,切实推动案件办理提质增效。
每案一查抓“基础”
案件管理部门每月定期对全院办理的案件进行巡查,分析通报流程监控中发现的问题,为保障发现的问题切实得到整改,该院案管部门对流程监控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第一时间联系办案人员,口头提醒督促整改;对情节严重的问题,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指出相关问题,督促及时整改,并对整改结果再审核。对上级院下发的案卡核查通报,举一反三督促整改,进一步规范存在同类问题的案件,促进执法办案工作更加规范。截至目前共向业务部门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38份,实现发现一个、监督一类、整改一批的监督效果。
把控环节抓“要点”
针对案卡填录、文书制作、办案程序等多发易发问题的环节进行分析研判,梳理各业务部门案件环节监控要点,形成涉不同案件类型、不同办案人的监控问题清单。重点关注核心办案数据录入节点,结合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审查影响核心数据采集的信息是否完整填录、部门间信息流转衔接是否到位,重点案件重点监督,对不捕、不诉、公安机关撤回以及上级交办或提请检委会讨论等重点案件,全面排查消除监控风险,确保系统流程及数据能客观真实反映办案内容。
合力监督抓“配合”
对监控发现的问题定期汇总分析形成报告、抓整改,案件管理办公室每月汇总各部门的不规范问题,反馈给办案部门负责人,为各部门负责人监督检察官履职提供精准参考,有针对性地督促承办人对照检查、整改落实,形成案管和部门监督的合力,促进规范司法,提高案件质量。
下一步,新华区检察院将依托检察业务应用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案件流程监控工作规定》,推动流程监控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充分发挥流程监控工作对规范司法办案、提升办案质效的重要作用,助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图片/郭琼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