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药品送到群众“家门口”,山东村卫生室配备不少于30种集采药品

10月30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山东省医保局副局长李博介绍了山东开展集采药品进基层活动相关情况。

图片

“集采成效主要取决于群众能不能方便快捷地买到集采药品。”李博说,2023年6月以来,省医保局在全省全面开展了集采药品进基层活动,推动集采成效向药店、卫生室等延伸,努力将质优价宜的集采药品送到群众“家门口”。

购药可及性更强。持续扩大活动覆盖面,按照自愿原则,参加单位提交申请书、承诺书,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严格执行零差率销售政策,药店按承诺价格销售。各市医保部门在官方网站动态公布参加活动单位信息,便于群众查询。目前,全省2.84万家药店和村卫生室参加到活动中来,患者购买常用集采药品更加方便快捷。

服务标准化更高。为了提升群众体验感,指导参加单位按照“五统一”标准销售集采药品,即:统一设置销售专柜,统一采用双标签公示药品价格(集采药品中选价格、销售价格),统一优先配备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药,统一进行销售价格承诺,统一公布医保部门咨询投诉电话。

药品选择性更多。组织临床专家遴选适宜在药店、村卫生室销售的集采药品,公开征求中选企业意向,由企业自主承诺按中选价格向参加活动的单位供应集采药品,目前活动覆盖集采药品达到236种,参加活动的药店配备不少于50种集采药品,村卫生室配备不少于30种集采药品。

新黄河记者了解到,下一步,山东省医保局将持续推动扩围增效。积极动员更多单位参加活动,鼓励参加活动单位增加配备集采药品数量,为群众购买集采药品提供更多选择。

强化监督检查管理。加强对参加活动单位的监督管理,重点对执行“五统一”标准是否规范、集采药品配备数量是否达标等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导整改。

做好药品供需对接。强化集采药品供应监测,加强中选企业供应监管,对供应不到位、超中选价格供应的,及时督导中选企业整改。

完善评价激励措施。鼓励各市探索采取激励措施,提升参加活动单位配备和销售集采药品的积极性。

记者:张成地 校对:冬平 编辑:刘玉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