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提出要增强生育保险保障功能。作为人口大省,山东是如何以生育保险促进优生优育和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10月30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深化医保制度改革,更好保障病有所医情况。山东省医保局副局长王洪波介绍,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803.5万人,同比增加115.8万人、增幅6.9%。
“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险种之一,主要用于保障生育医疗费用和国家法定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王洪波表示,近年来,省医保局持续巩固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稳步提升待遇水平,着力增强经办服务效能,为我省优化生育政策落地实施、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保障人群不断扩大。对于用人单位职工,充分发挥生育保险在育龄职工生育权益保障中的基础性作用,提供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保障。对于参保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可正常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生育保险费由失业保险金代缴,个人无需缴费。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可享受与单位职工相同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且缴费水平低于单位职工。对于其他未就业人员,可以通过参加居民基本医保,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对于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未就业配偶可按职工生育医疗费支付标准的50%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
保障内容不断拓展。立足“保基本”的功能定位,在科学测算、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将11项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费用可控的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同步整合规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明确项目价格和待遇政策,截至目前,治疗性辅助生殖共结算6.87万人次,基本医保基金支付8691.55万元,大大减轻了不孕不育患者等人群的生育医疗负担。
保障效能不断提升。参保人员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无需提供结婚证、生育服务手册、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优化生育津贴发放方式,在全国较早全面实现生育津贴由医保部门直接发放至女职工手里,让广大女职工享受到了“有感服务”。推动生育医疗费用联网即时结算和生育保险待遇“跨省通办”,有效解决了“垫支”“跑腿”等问题。
“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803.5万人,同比增加115.8万人、增幅6.9%。1—9月,有97.2万人次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基金支出58亿元。”王洪波表示,下一步,省医保局将继续扎实做好生育保险各项工作。同时加强部门协同,推动生育保险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共同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记者:张成地 校对:冬平 编辑:刘玉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