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厦门经济特区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资格若干规定》,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大陆首部探索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资格的地方性法规。对于该法规,台胞们纷纷点赞,表示这将进一步助力他们逐梦大陆,共享融合发展红利。
最新出台的《厦门经济特区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资格若干规定》,对台湾地区职业资格采认范围、形式、流程和效力等作出具体规定,构建起全流程、规范化的直接采认工作机制。对此,在厦台青刘益轩点赞说,台湾青年有福了。
在厦台青刘益轩:这次规定的出台,我觉得对整个台青来这边工作,是非常有帮助的,有这个规定资格的采认跟转换之后,我们就可以马上进入职场,不用再重新学习,甚至我们更希望说,现在这一个11条规定,可以让未来像“白鹭英才”,像这些人才的认定跟评定,也都可以结合起来,然后让整个(台青)来这边可以更安定,可以有更大的发挥空间。
作为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第一站,长期以来,厦门积极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以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创新探索台湾地区人才认定机制,目前厦门已分两批次公布实施80项台湾地区职业资格采认目录清单,对195名台湾同胞的职业资格进行直接采认。为了把先行先试的改革实践成果固化提升,厦门充分发挥经济特区立法“试验田”作用,在大陆率先探索对台职业资格采认立法。
厦门市人大法制委备案审查处处长陈贤贵:我们应该说是边改革边立法,体现了对过去我市的一些改革成果的确认跟巩固,同时我们也为下一步的工作提供了法治化的保障,以“小切口”立法去服务对台工作的大局,出台大陆首部地方性法规,我觉得这是一个最大的首创。
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法律所教授彭莉是《规定》的起草人之一。她说,《规定》直面台胞登陆求职的难点痛点,强调将根据台胞实际需求做动态调整,是一部刚柔并济、充满温度的法规。
中国法学会两岸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法律所教授 彭莉:这部法规明确说,我们在建构职业资格目录的时候,要听取台湾同胞的意见,台湾同胞如果提出(申请),没有纳入(采认目录的台湾地区职业资格),台湾同胞可以提出意见,然后相关部门要比对、采认,我想这就体现了我们对台工作的、尊重关爱台湾同胞的一种精神。
全国台企联常务副会长、厦门台商协会荣誉会长吴家莹认为,法规的出台是具有开创意义的大事件,它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发展开辟了“绿色通道”,将进一步促进两岸融合发展。
全国台企联常务副会长、厦门台商协会荣誉会长吴家莹:大陆对我们台湾同胞的深情厚谊,在政策层面上我们都可以看到,处处为我们台胞着想,也让更多的台湾专业人士,有机会在我们厦门、在大陆展现自身的价值,我觉得这个法规非常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