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宁乡的朱先生通过宁乡市工商联合会认识了长沙凌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云科技”)的负责人喻利。朱先生希望凌云科技能为其开发一个外卖小程序,2024年1月25日,双方签订合同,约定3月31日将该小程序完全交付。
3月12日,朱先生发现喻利开始不接电话、不回微信,小程序也未能如期交付。
10月29日,朱先生找到潇湘晨报晨意帮忙求助。
朱先生来到长沙凌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长沙的办公地址,并未找到该公司。
冲突
“我现在后悔得要死”
“找这个喻利的公司做小程序,我现在后悔得要死。”
朱先生10月29日告诉记者,因两人系宁乡老乡,又共同系宁乡市工商联合会的会员,朱先生起初非常信任喻利和其开发团队,“他报了价我都没有讲价就签了合同”。
双方合同载明,该小程序的开发总价为45000元。朱先生在签订合同后立马支付了13500元定金,在看到了UI设计(界面设计)后,朱先生又支付了9000元阶段性款项。
3月12日后,朱先生多次联系喻利均无果,但与制作负责人周先生仍在正常沟通。
在朱先生提供的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中,记者注意到,3月30日,周先生称小程序完成了50%左右。8月3日,朱先生询问小程序“可以测试了吗”,次日周先生称“建议稍等”。
直到10月21日,朱先生告知周先生,极限日期为10月25日,双方的态度开始剑拔弩张。
周先生认为,朱先生前期支付的22500元并非25万元,“出钱是对等价值”。
朱先生认为,项目均由凌云科技报价,自己从未讲价,现在来质疑自己钱给得不够多非常不合理。
目前,朱先生只希望把支付的钱退回,双方终止合同。
朱先生向记者展示其给长沙凌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喻利多次致电,但均未接通的通话记录。组图/记者段颖琪
僵持
当事人被公司负责人拉黑
当日,记者陪同朱先生来到该公司在长沙的办公地址,由于该地址所在楼层没有任何一家公司注明“凌云科技”,朱先生挨个敲门询问,最终仍未找到该公司。
记者使用朱先生手机致电喻利及周先生,发现微信、电话均被删除拉黑。记者使用私人手机致电喻利,电话也未接通。
记者尝试发短信与喻利沟通,在表明身份后,喻利称:“你如果一直打电话,我会控诉你们骚扰。”
随后记者将该情况反馈给了凌云科技注册地址所在辖区的宁乡市白马桥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表示会去了解相关情况。
对于这一情况,朱先生表示,已准备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释疑
要看公司是否有履约的资质、能力
对于本次事件中涉及的法律法规问题,记者咨询了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刘研。
刘研认为,判断一家公司是否涉嫌合同违约、合同诈骗或诈骗,应从以下判断:
第一,签署合同、协议时公司的主观意识。在本事件中,如果凌云科技从一开始就主观真实想为朱先生制作小程序,而因为技术不到位等种种问题未能完成或制作失败,那该公司为未履行合同约定,需承担合同违约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如凌云科技声称自己可完成该小程序,然而仅能制作其中部分设计,想以不完整的部分设计去让消费者支付费用,随后失联,则可能涉嫌合同诈骗。
以上均为民事纠纷,消费者可通过民事诉讼,提交相应证据来维护自身权益。
第二,该公司是否有履行合同内容的资质、能力。如凌云科技没有制作小程序的资质,即根本没有相应团队、技术人员,在朱先生支付一定款项后卷钱失联,在主观上有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且编造自己拥有制作小程序的资质、能力,则很可能构成诈骗这一违法行为,达到一定数额即构成刑事犯罪。
刘研呼吁,在消费者与公司进行商业行为时,要擦亮眼睛,不要因为公司有商会、工商联合会等背景,就直接与其签约,应从多角度考察一公司资质水平及能力,避免财产损失及后续诉讼造成的时间、经济等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