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草案)》在武汉公开听证(通讯员费志清 摄)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汤炜玮 通讯员 王晓珊 李存凯
10月29日,《湖北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基层立法听证会在武汉市江汉区举行。
现场听证要点包括:强制购买电梯安全保险,是否必要、可行?《条例(草案)》中规定了安全、文明使用电梯的八类禁止性行为,并指出不遵守规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规定是否科学合理?现实中还有哪些经常发生,应当予以管控的电梯不安全行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能否用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或者电梯更新?对于经常发生故障的电梯,能否适用既有住宅申请加装电梯的条件,启动电梯更新工作?
提案人代表(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听证内容作简要介绍后,听证陈述人围绕听证内容分别陈述意见。
“电梯安全保险不属于强制保险的范围,但是电梯作为一种特种设备,涉及公共安全和群众利益,建议相关单位购买电梯安全保险。”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祁飞认为,广义上的电梯安全保险不仅应承保电梯本身的损失,还应承担电梯事故造成的第三方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赔偿责任。“电梯安全保险满足了电梯使用过程中各个主体(所有人、管理人、乘坐人、安装维修人员)的实际需求,在承保前也会对电梯运营方进行风险评估和安全指导,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和培训,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从源头上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武汉市江汉城市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业务专家姜俊楠认为,《条例(草案)》中规定安全、文明使用电梯的八类禁止性行为,并规定相应法律责任,是科学合理的。“现实中还有撞击和敲打电梯厅门行为,在层站处故意遮挡门、导致电梯长时间不能正常运行的行为,把物品放在扶手带上、导致物品坠落等行为需要予以管控。”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能否用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或者电梯更新?江汉区汉兴街道社会事务办副主任张晓光认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多为2005年以前的小区,这类小区要么没有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要么缴存金额很低,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费用金额高达数十万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难以承担如此高额的费用。此外,加装电梯一般低楼层业主不出资,高楼层业主出资比例不同,使用维修资金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因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可用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可以用于“电梯及主要部件的维修或者更换”。
对于经常发生故障的电梯,按什么流程启动电梯更新工作?中城绿脉(湖北)检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谷曼说,《条例(草案)》规定,加装电梯应当由所在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该规定的设计充分考虑到了现行法律的要求,可以比照加装电梯的表决规则启动电梯更新工作。”
当日,听证陈述人和旁听人员一共二十余人。其中包括专业律师、行政部门物业管理科工作人员、社区书记、电梯协会会长、物业管理人员、业委会工作人员等各方面人员。
听证会现场,听证陈述人积极发言,相关工作人员频频记录,整个听证过程持续近3小时。
“电梯安全虽属于‘小切口’立法,但真正关系着‘大民生’。”听证会组织人员说,法律的稳定性是其体现权威性的基础;而法律的权威性,又是法律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的前提。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立法的全过程,才能真正做到良法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