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市民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昆明市实地·花鹤翎小区由于无物业管理,有部分业主把自家的电动车推入电梯,乘电梯到楼道充电,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10月29日,开屏新闻记者实地走访时,未发现有电动车停放在楼道,但看到一些家庭杂物被堆放于此,侵占通道……
记者在现场看到,小区内,无人管理的楼栋区域有垃圾堆放,但无人清理。随机走进无人管理的几栋楼房,均为一梯2户户型,里面虽然没有电动车停放,但部分楼层一打开电梯门就能看到杂物,废纸板、儿童车等堆放在楼道公共空间。有业主表示,有关部门已经到小区进行过安全宣传,其所在的单元内没有业主将电动车推入楼层充电。
记者了解到,《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指出:“楼梯通道,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个别业主私自将楼梯通道用于自己堆放杂物,明显是化共有为私有,也是对其他业主共有权的侵害。”
该小区物业表示,小区内目前仅10—26栋归他们管理,其余1—9栋及27—32栋为保交楼,目前还没有物业入驻。小区所在的普吉街道已和该物业进行协商,看能否一并接手进行管理。
五华区普吉街道办事处表示,该街道已组织社区、物业委员会对实地·花鹤翎小区开展入户宣传,向住户发放宣传告知书,给居民普及电动车消防安全知识,严禁将电动车推入电梯或入户充电。
此外,街道也已多次召开实地·花鹤翎小区相关问题专题会议,目前该小区未竣工备案,待工程竣工备案及配套设施验收后,由正式物业公司接收开展服务。
开屏新闻记者 张勇 江洋 摄影报道
一审 孙琴霞
责任编辑 罗秋旭
责任校对 刘自学
主编 严云
终审 编委 李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