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圈·法瞬间丨 围墙要拆,“心墙”也要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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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围墙要拆,“心墙”也要拆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

作者:黄佳玉 蓝薇薇 梁艺凡 黄敏


“我不管,这墙你必须要拆!”“我不拆!”陆某与覃某是二十多年的老邻居,这些日子为了一堵墙吵得不可开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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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来到当事人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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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勘察争议围墙

近日,为了更好地审理这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广西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的黄品雁法官来到双方当事人家中勘察现场,了解案件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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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在勘察现场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求

覃某共用陆某房屋一侧墙壁,并在自家院子建起了围墙,与陆某房屋一侧的围墙形成闭合状态,导致陆某无法进入修护自家房屋。两人就围墙是否拆除问题起纠纷,甚至互相谩骂。

为此,陆某诉至法院。主办法官黄品雁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了解案情,找到化解矛盾的有效途径,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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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丈量巷道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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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向当事人确认,记录房屋修建日期、围墙数据等细节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这起案件不单单是拆除围墙那么简单,我们也应该将隔在当事人之间的‘心墙’也拆了,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黄品雁说。


向山而行 实地勘察

上林县人民法院

作者: 韦姗婷

广西南宁市上林县瑶族乡境内矿产资源极为丰富,有“滑石之乡”的美称,其中滑石储藏量达2500多万吨,是广西重要的滑石矿产资源地之一,也是该乡重要的支柱产业。
图片法官们与双方当事人一起步行上山到矿石堆放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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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在现场勘察并记录纠纷地现状

6月28日下午,上林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的法官卢一凤一行,冒着酷暑来到该乡东罗村的一矿山内,对一起排除妨害案件进行现场勘察。

驱车一小时,来到了镇圩东罗村一矿山脚下。

“车进不去了,走,爬山去!”卢一凤一行与提前约好的双方代理人一起,徒步走上位于深山深处的“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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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方向法官说明开采出来的矿石堵住了承包山林的道路

“这个矿山开采出来的石头堵住了我们承包山林,今年开春施肥都得靠无人机,花费很大。”原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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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向被告方了解案件情况,希望能够拿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这是我们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用来堆放石料的地块,发生纠纷后,我们另外修了一条路给他们上山,为什么一定要闹到法院去……”被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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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组织原被告双方现场进行初步调解

  “现场勘验后案件事实更清楚了,后续审理我的心里也更有底了。”卢一凤表示,回去后将结合此次勘验情况进行审理,选择最优的方案促使双方矛盾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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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验现场后下山



“舒心管”铺好了

“堵心沟”通了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

作者: 黄水宝  陆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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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干警与当事人测量确定铺设排水管线

8月16日,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联合司法所妥善执结了一起相邻纠纷案件,既铺好了排水管,有效疏通了“堵心沟”,也化解了矛盾双方当事人的积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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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前,经过执行干警协商,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谐协议并签字

黄某兄弟二人将调换来的责任田用土方填高,导致郭大爷等三十多户上游居民无法正常排放污水,而安装地下排水管道又需经过黄某兄弟二人填高的土地,双方由此引发纠纷。经法院审理,最终判决郭大爷可以安装一条地下排水管,黄某兄弟二人不得妨碍,同时予以黄某兄弟二人相关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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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干警协商双方当事人划定了铺设排水管线路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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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掘机开始进场施工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与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做黄某等人思想工作,将情法理相融,最终黄某兄弟二人同意安装地下排水管,案件画上了圆满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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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多方努力,排水管道铺设完成,实现正常排污



强制清除12.9亩桉树

鹿寨县人民法院

作者:梁珊燕、王惜延、周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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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
9月25日,广西柳州市鹿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对一起排除妨碍纠纷案件进行强制执行,依法对涉案的12.9亩林地上的桉树进行砍伐,将林地交还给申请执行人。

从2010年开始,李某从寨沙镇某村民小组处承包了12.9亩林地,2021年4月,某村民小组未经李某同意在涉案林地上种植桉树,双方就涉案林地权属产生纠纷。鹿寨县人民法院判令某村民小组清除涉案林地上桉树,将林地交还给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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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警察拉起警戒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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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在向申请执行人释法明理

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法院执行局与司法警察大队提前部署,在当地林业工作人员以及申请人确认涉案林地边界后,组织施工队对涉案林地上的桉树进行强制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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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与申请执行人确认林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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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在与林业局工作人员确认林地范围

历经3个小时奋战,涉案林地上的桉树被全部清除,执行法官当场将涉案林地交付给申请人管理使用。至此,该起排除妨碍纠纷案件圆满执行完毕。



回家的路通畅了

忻城县人民法院

作者:蓝珺馨  梁晓

“这么热的天,法官特地跑村里一趟帮我们调解纠纷,还调解成功了,非常感谢你们!”。

近日,一场闹得不可开交的排除妨害纠纷,在广西来宾市忻城县人民法院古蓬人民法庭庭长蒙向平的倾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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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法官开展背对背调解,做好原告一方思想工作

原告蓝阿婆和被告李某先等都是古蓬镇板梧村村民,蓝阿婆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在村边购得一片生产队时用于养殖的房子,后来蓝阿婆家在养殖房旁边建房,并把养殖房推平用于通行,这是他们回家的必经之路。

然而,李某先等三被告认为当初只是将地上的房子卖给蓝阿婆,土地使用权没有出让,故认为此地还是他们的,时不时在这块地上放置木头、石块等障碍物妨碍蓝阿婆一家的通行,双方为此争吵不断,经村委、镇政府调解均不成功,蓝阿婆遂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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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到当事人家中送达调解书,同时做好释法析理工作

为了更好地源头解纷,承办法官蒙向平秉承“能调则调”的办案理念,在开庭之前再次组织村委干部、特邀调解员、双方当事人及家属来到田间地头进行现场调解。

秋意渐浓,但古蓬镇依旧热如蒸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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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组织当事人、村委干部、特邀调解员到现场勘测、实地调解

法官联合村委干部、特邀调解员三方合力,结合案件实际进行释法析理,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帮互助,历经四个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同意互换土地使用权,达成调解协议

今后,蓝阿婆回家的路通畅了。



跋山涉水守护公平正义

昭平县人民法院

作者:罗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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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阴雨连绵,山路泥泞打滑。广西贺州市昭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黄冰海法官经2小时徒步到达一山头,对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涉案林地进行实地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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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梁某和原告黎某山头的林地相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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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最大限度厘清庭审时双方异议,法官召集原被告共同参与勘察工作

被告梁某和原告黎某林地相邻。2023年11月,梁某将自己林地租赁给被告陆某等人种植桉树,因黎某认为被告擅自砍毁了自己林权范围内的毛竹和部分杂木,双方产生纠纷至法院。

为最大限度厘清庭审时双方异议,法官召集原被告共同参与勘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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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对照相关林权证

在现场,法官对照相关林权证,查看现场四至界限,拍照取证。随后将当事人聚集在案涉林地前,逐一听取当事人对案件的看法和意见,并就案件焦点和事实主持监督双方当事人相互进行沟通交流,勘察工作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为下一步庭审工作提供了充足的准备和事实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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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光的人》——荔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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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武鸣法院、上林法院、覃塘法院、鹿寨法院、忻城法院、昭平法院
编辑:莫啁媚
审核:费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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