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后即焚”,是在鼓励“毁单灭迹”吗?

□郭元鹏

近日,“酒店订单订后即焚功能引争议”话题登上热搜。从“阅后即焚”到“订后即焚”,在现实中,诸如此类的隐私保护功能设计不在少数。为何“订后即焚”惹了一身腥?订单信息具有双重属性,既关乎用户隐私,也是购买服务凭证。“订后即焚”涉及很多问题。(10月29日 《广州日报》)

对于酒店订单的“订后即焚”功能,其背后的逻辑和实际操作引发了诸多争议。我们首先需要搞清楚一个道理,为何要推行“实名入住”?答案很简单,那就是便于社会管理,便于案件查处。

订单信息既是用户购买服务的凭证,也是酒店服务质量的见证。如果消费者对酒店服务不满意或者发生了纠纷,订单信息将是他们维权的重要依据。而“订后即焚”功能则可能使得这些信息在短时间内消失无踪,无疑给消费者的维权之路增加了难度。

这就涉及了一个不能绕开的话题:正经消费者会不会“订后即焚”?一个正常的、理性的消费者是不会选择“订后即焚”的。这不仅仅是因为他们需要保留购买服务的凭证,更是因为他们知道,保留订单信息是保护自己权益的一种方式。消费者有权了解自己的消费情况,并能够在出现问题时进行维权。而“订后即焚”功能,无疑让消费者放弃了维权的证据和机会,焚掉的是维权证据。

那么,“订后即焚”也就又涉及了另外一个追问,是否在鼓励“毁单灭迹”?什么样的消费者需要“订后即焚”呢?想一想也许就能明白,比如那些非法开房的、婚外情的、一夜情的等等,还有那些租赁房间赌博的,从事色情交易的等等。很显然,凡是需要“订后即焚”的多数是见不得光的。因此说,“订后即焚”涉嫌鼓励“毁尸灭迹”。

“订后即焚”涉嫌和“实名入住”唱对台戏。酒店进行实名制登记,既是警方的要求,也是保障酒店和消费者安全的措施。然而“订后即焚”功能却可能使得这些实名制的信息在短时间内被销毁,无疑削弱了实名制的意义和作用。因此这一功能的设计需要重新审视和考虑。

“订后即焚”有可能打着保护隐私的名义纵容违法,也有可能被一些酒店作为保护客户隐私的手段来推广。然而,这种做法的真正目的值得怀疑。如果酒店真正关心客户隐私,那么应该采取更加全面、有效的措施来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而不是使用什么“订后即焚”功能。这种功能也可能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成为他们逃避法律责任、进行违法活动的工具。

隐私权当然需要保护,但是“订后即焚”打的什么小九九显然需要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