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0月29日丨山东新华制药股份(00719.HK)公告,荣华(淄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荣华(淄博)")(原名:新华(淄博)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高运营效率,减少内部交易及降低管理成本,公司拟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及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吸收合并荣华(淄博)("本次吸收合并")。
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或关连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下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本次吸收合并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进一步优化本公司管理架构,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符合本公司发展战略。荣华(淄博)现时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业务主要来源于本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吸收合并属于内部股权整合事项,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亦不会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