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薛应军)10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数据显示,2024年1月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4627人。检察办案发现,近年来,随着依法惩治传销犯罪力度不断加大,一些犯罪分子为躲避监管打击,将传销由线下转移至线上。相较于传统传销,网络传销不受时空限制,传播更灵活、活动更隐蔽、资金转移更方便,更易给群众造成重大财产损失,需综合施策、深化治理。 最高检通报显示,“投资返利”“拼团购物”……相较于传统传销,网络传销主要有三大特点:一是编造各种“骗局”引诱群众参加。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的虚拟性和便捷性,编造花样众多、真假难辨的“致富骗局”,引诱群众参与其中。有的直接将传统传销活动“搬到”网上。有的蹭虚拟货币、区块链、金融创新、慈善互助等新的概念和社会热点开展网络传销。有的地方还出现了诸如“抢购转售”“网络拍卖”“传播国学”等网络传销新名目,需高度警惕。二是打着官方旗号骗取群众信任。为打消群众疑虑,更好推销所谓“项目”,吸引更多人参加,有的不法分子甚至直接打着“国家项目”“政府支持”等旗号,谎称项目有“国家”“政府”“央企”等背景,并以此开展网络传销活动。三是扩充传销层级规避责任追究。为尽可能多地骗取群众钱款并规避法律责任,有的不法分子利用网络便利扩充传销层级,试图以此让自己隐身幕后,并让资金来源和流向难以追踪。 面对花样翻新的“致富秘籍”“投资捷径”等网络宣传,检察机关提醒广大群众提高警惕,不信“大饼”、不贪“小利”,自觉抵制看似唾手可得的“高额回报”诱惑,避免误入网络传销“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