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关于
接受王雁飞、辞去通化市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0月25日通化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王雁飞、杨明请求辞去通化市副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通化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他们辞职请求,并报通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通化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4年10月25日通化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吉为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信访办公室)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孙忠武为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孙忠武的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信访办公室)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