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0 月 29 日,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公告,因持有人会议未能形成豁免决议,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20 阳光城 MTN002,债券代码:102001413.IB)本息应在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的次一日(即 2022 年 4 月 8 日)立即到期应付。但由于公司近期偿债资金筹措压力较大,截止加速到期兑付日终,公司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偿付资金,“20 阳光城 MTN002”不能按期偿付本息。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3.债券简称:20 阳光城 MTN002
4.债券代码:102001413.IB
5.债券期限:3+2 年
6.发行规模:人民币 7.5 亿元
7.存续规模:人民币 7.5 亿元
8.票面利率(当期):6.80%
9、应付本息金额:人民币 786,189,041.10 元
10、原行权日:2023 年 7 月 23 日
10、原到期日:2025 年 7 月 23 日
11、加速到期日:2022 年 4 月 8 日
12、主承销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二、工作进展
2024 年 10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更正公告)》和《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 年 10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逾期债务、累计诉讼等进展情况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暂无具体的关于本期债券最新的兑付安排计划。
三、后续工作安排
1、与债券持有人保持良好沟通,响应债券持有人诉求。
2、落实持有人会议相关决议(如有)。
3、严格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时、完整、准确向债券持有人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
4、尽快制定并推进偿付方案,落实偿付资金。
5、保持与债券持有人及相关中介机构的沟通,及时向债券持有人告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做好关于“20 阳光城 MTN002”未按期兑付后续进展的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