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入住率达30%的小区可集中供热:在市政集中供热覆盖范围内且供热配套设施齐全

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29日讯 29日上午,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全市供热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根据《临沂市供热条例》规定,新建小区入住率50%以上予以供热。为了更好地满足群众采暖需求,在综合考虑热源能力和居民小区实际的基础上,临沂市政府研究确定,在市政集中供热覆盖范围内、小区供热配套设施齐全、入住率达到30%的,就可以接入集中供热,目前这个标准在全省各地市中属于比较低的。在此基础上,把单独楼栋入住率达到30%作为弹性指标,这种情况因为入住率较低,热量散失较大,虽然尽最大努力保障供热效果,但遇到极寒天气仍有可能室内温度不高,对此,也恳请市民朋友们给予理解。

此外,为加强行业监管,切实提升供热服务质量,临沂市住建部门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实行驻厂监督,住建部门派出工作人员进驻供热企业,监督煤炭储备、设施运行、设备巡查、诉求处置等情况,确保设备设施安全平稳运行。

用好信息化监管手段,通过供热信息化平台和手机APP,实时监督热源厂和换热站的温度、流量、压力等运行参数,发现异常、及时预警、快速处置,保障供热效果。

完善与气象部门联动机制,根据天气变化,组织专家科学论证,提前下达指令,监督企业提早升温加压,保障寒潮期间热量供应。

开展第三方测温,按照省市供热条例规定,用户室温应不低于18℃,为了准确掌握居民采暖效果,结合“访民问暖”,我们聘请第三方专业测温机构,由住建部门工作人员、供热企业服务人员和第三方检测人员联合入户开展测温,对温度不达标的,督促供热企业及时解决。

严格服务质量考核,认真落实《临沂市供热企业供热质量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与政策性亏损补贴资金挂钩,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保暖保供责任。

闪电新闻记者 孙雪霏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