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相城区2024年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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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工作认真踏实,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2.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0月30日至2006年11月5日出生)。具体详见《简介表》。

3.苏州大市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应聘人员不限户籍。

4.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截止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证书方可报考,岗位条件要求具有相应学位的,应当同时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报名截止前已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5.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其中,“专业设置”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6.报考面向退役军人的相关岗位,需在报名截止前取得退出现役证明材料,报考面向持有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专业人员的相关岗位,须在报名截止前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岗位要求相关“职称”“资格证书”的,须在报名截止前取得相关职称或者证书。

7.存在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的,或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7)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报名和资格初审


▐ 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xczk.suzhouxc.cn/workbench/homepage。

1.报名、电子照片上传:10月30日9:00—11月5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Mb以下)。

2.资格初审:10月30日9:00—11月6日16:00。

3.陈述申辩:10月30日—11月7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10月30日9:00—11月7日18:00。

▐ 资格初审:

每人限报1个岗位,由各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当即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审核进度,查看报名审核结果,如对资格审核意见有异议,请在招聘公告规定时间内向资格审查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咨询电话”栏内获取。如仍有异议,向区委社会工作部陈述申辩。未按时在网上提交报名材料、上传照片等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 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信息均须与原件材料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笔试


1.笔试日期初定2024年11月17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于2024年11月14日9:00至11月16日17:00前登录报名系统(http://xczk.suzhouxc.cn/workbench/homepage)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如有变化,将提前在相城人才网(网址:https://www.szxchr.com/a)和“相城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2.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资格复审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优先(均持有相关证书的,以更高级别优先);如持证情况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工作由区委社会工作部统一安排,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对体检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聘人员,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应聘人员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的应聘人员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后再完成体检。

3.由各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察,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报区委社会工作部备案。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公示与录用


2.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约定人员合同期限与试用期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不低于1年。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1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85183991。

本《公告》由中共苏州市相城区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区委社会工作部政策咨询:0512-85183995。

招聘单位政策咨询:联系电话详见岗位简介表。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0512-85183992。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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