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到2025年,建设5个国家级渔港经济区

近日印发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现代设施农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通过开展设施渔业智能化建设行动,到2025年,建设5个国家级渔港经济区。

根据《实施意见》,山东重点开展设施种植集约化改造、设施畜牧现代化提升、设施渔业智能化建设、设施农业空间拓展、设施农业科技支撑、设施农业融合发展六大行动。到2025年,全省设施农业总产值达到5500亿元,到2030年,全省设施农业总产值达到6600亿元,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产量占比进一步提高,集约高效、绿色低碳的现代设施农业产业体系基本形成。

《实施意见》提出,建设现代设施农业引领区。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农业科技园区等平台,推广新品种、新机械、新技术、新模式,建设大跨度钢构大棚、大型连栋温室等高端设施,发展垂直农场、植物工厂等高端经营模式,配套智能监测等高端设备,引领高端现代设施农业发展。到2025年,建设10个以上国家级现代设施农业创新引领区(主体)。开展设施渔业智能化建设行动,建设深远海智能化养殖渔场。以海州湾、庙岛群岛、黄海冷水团深远海养殖区为重点,大力发展重力式网箱,适度发展桁架类网箱和管桩围栏,有序发展养殖工船。到2025年,建设3个深远海大型智能化养殖渔场。提升沿海渔港基础设施。在沿海重要渔区和台风路径海域,强化渔港公益设施建设,完善避风防灾体系。配套交易市场、冷藏制冰、产品加工、物资供应等经营设施,拓展渔港多元服务功能。到2025年,建设5个国家级渔港经济区。

《实施意见》还从强化资金支持、落实用地用电政策等四方面明确保障措施。其中,实施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现代设施农业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重点支持范围。落实现代设施农业生产用电实行农业用电政策。推动将渔港、渔港经济区建设纳入国家重大项目范围,保障用地用海需求。鼓励国有企业积极对接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在主业范围内投资现代设施农业。推行“企业投资+园区生产+农户按揭经营”等模式,推动设施农业进园区,引导农民通过土地入股、股份合作等形式参与集约生产,共享发展红利。

记者:罗晓飞 编辑:周全 校对:高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