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出生的婴儿被亲生父母丢进垃圾桶!要不要剥夺他们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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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天宇和林岑岑
将刚刚出生的男婴
丢进了日租房楼下的垃圾桶
半小时后
这名弃婴被人发现
一条生命被挽救
可在这之后
留下的是无尽的问题
这名婴儿的抚养权该如何处理?
这对年轻情侣
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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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遗弃在垃圾桶的婴儿

陈天宇和林岑岑是在武汉一家餐馆打工时认识的,两个人很快便坠入爱河。认识不到5个月,林岑岑便怀孕了。那时候,林岑岑才满20岁,陈天宇不过17岁。

得知怀孕消息的时候,他们的第一反应是错愕,然后是当作这件事没有发生过。不去医院,不做产检,每天就是这样浑浑噩噩地生活着,似乎这样,他们就能当“怀孕”这件事不存在。

林岑岑说她不是没有想过做人工流产,可“没有钱,又怕伤身体”,事情便这么拖了下去。

时间一天天过去,林岑岑的肚子也眼见得越来越大。2023年3月23日,林岑岑突然感到腹部剧烈阵痛,即将临产。而此时两个人都辞了工作,没有收入,只能拿着手里仅存的一点钱,在城中村的一个日租房中暂时安顿。日租房的条件并不好,隔音也差。

住在陈天宇和林岑岑隔壁的房客清晰地记得,3月23日那天深夜,他听到一对年轻夫妻在房间里爆发了激烈的争吵,女方似乎一直在喊疼,喊叫声一直持续到第二天凌晨。

经过一夜的挣扎,次日凌晨4点左右,林岑岑诞下了一名健康男婴。在整个生产的过程中,陈天宇感到很慌张,没有任何经验的他匆忙出门买了把剪刀,既没考虑卫生问题,也没想到伤口感染的事情,用没消毒的剪刀把孩子脐带剪断了。

孩子出生了,现实的问题必须得面对。可累了一天一夜的林岑岑还是想着先睡一觉,等醒来后再考虑这个问题。等醒来时,已经是当天的中午了。

没有钱、没有固定住所,也没有家人的支持,陈天宇和林岑岑觉得自己没有能力抚养这个孩子。丢弃刚出生的孩子,是他们一致作出的决定,“没有考虑到后果,也没想到会受到惩罚”。

两个人拿起日租房提供的白色长款毛巾,将孩子包裹起来,丢进了楼下半个成年人高的垃圾桶里,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没过多久,孩子的哭声引起了周围居民的注意。大家找到了被遗弃在垃圾桶的婴儿,将他送进了医院。令人宽慰的是,由于发现及时,孩子得以脱险,经医院治疗,健康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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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慢学会当父亲

2023年3月24日,陈天宇和林岑岑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次日,陈天宇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林岑岑因处在哺乳期被依法取保候审。4月28日,武汉市洪山区检察院对陈天宇批准逮捕。6月28日,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

当这起案件被移送到洪山区检察院的时候,孩子已经被附近的好心群众带走领养了。但这位领养人是否依法办理领养手续?是不是适格领养人?

为此,办案检察官李凤和易柔池进行了一番详尽的调查。在调查中,检察官发现当时自愿提出领养孩子的家庭,未依法办理领养手续,且领养人年龄较大,不具备劳动能力,家中尚有重病的子女。这对孩子来说,并不是最佳的监护条件。

同时,陈天宇的父亲也找到了检察官们。他从老家赶来,态度非常诚恳,反复表示希望能将孩子接回,承诺会尽心尽力照顾好孩子。

在检察官的沟通协调下,孩子最终回归了原生家庭。考虑到领养人曾经主动照顾过孩子一段时间,陈天宇的父亲主动给付了一笔补偿款。

2023年6月,男孩被陈天宇父亲接回家中抚养,由陈天宇的母亲和林岑岑承担具体的抚养职责。

对于办案检察官来说,如何平衡法理和人情是办理这个案子时让她感到最为难的地方。表面上看,这是一桩再简单不过的案子,案件事实经过清楚,法律关系明晰,可她出于对孩子未来的考虑,如何才能真正有利于他的成长?如果仅仅是一诉了之,孩子多半会交给陈天宇和林岑岑的直系亲属代为抚养。但一旦他们进了监狱,他们的父母会不会放弃或不尽力抚养,孩子会不会因此成为事实孤儿,孩子的未来该怎么办呢?

结合案件社会调查的情况,案发时陈天宇尚未成年、林岑岑年纪尚轻,且两个人之前并无不良记录,在离家谋生的情况下第一次遇到了这种事情,缺乏为人父母的责任感,但在和民警、检察官的多次交流谈话中,两个人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差一点就夺走了一条无辜的小生命。

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应该给二人一个弥补过错的机会,让他们肩负起抚养孩子的责任?

武汉市洪山区检察院对此持有十分谨慎的态度,于2023年7月20日组织了不公开听证会。讨论的重点是:是否需要变更陈天宇的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以便他能够回归家庭,履行监护职责。听证人员经评议后一致同意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在这一年的考察期里,李凤和易柔池持续跟踪着孩子的成长情况,林岑岑会给她们发孩子的照片,告诉她们自己抚养孩子的点点滴滴。同时,陈天宇在取保候审后,留在了武汉打工,他不再想过原来那种得过且过的生活,孩子给了他目标,“犯了罪,要承担责任;生了孩子,更要履行责任”。

陈天宇在慢慢学会做一个父亲,第一步就是从赚钱养家开始,他告诉检察官自己每个月都争取能寄钱回家。

临近考察期结束的日子,洪山区检察院再次召开不公开听证。这次听证会讨论的是当这个案件起诉到法院时,是否建议适用缓刑。

在听证会上,陈天宇的父亲向听证员展示孩子生活的方方面面,当一张张孩子的照片在荧幕上滚动的时候,在场的听证员感受到了他们一家人想要将孩子好好抚养长大的决心。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建议适用缓刑。

2024年7月19日,武汉市洪山区检察院对陈天宇和林岑岑提起公诉,建议适用缓刑。8月12日,武汉市洪山区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陈天宇和林岑岑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陈天宇和林岑岑的案子,从移送审查起诉到最终起诉,历时一年,历经两次听证会。对于李凤和易柔池而言,办理这样的案子由不得半点草率。作为检察官,李凤和易柔池既要秉持严守法律界限的理性,也要综合考虑孩子未来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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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的关注

在《方圆》记者采访的过程中,易柔池总提起一句话,“对生命的敬畏”。她觉得,陈天宇和林岑岑之所以会将刚出生的孩子遗弃掉,是因为他们对生命很漠视。这种漠视,并非是没有由来的。“陈天宇和林岑岑的父母也许从未让他们感觉到‘自己的生命是重要的’”。

在办案的过程中,两位检察官深深地体会到,陈天宇和林岑岑在成长过程中得到的爱与关心是很少的。陈天宇的父亲没有受过太多教育,在他的概念里,养孩子就是保证温饱,“我现在还能赚钱,我保证能给孩子一口饭吃”。而其他的,他不敢承诺再多。

让检察官庆幸的是,陈天宇和林岑岑犯下的错误还有挽回的空间,他们可以用接下来的实际行动弥补对孩子的过错。易柔池觉得,或许通过这起案件,他们能逐渐学会爱,学会承担责任,学会有目标地生活。

由于案发时陈天宇还是未成年人,检察官为他进行了心理疏导和家庭教育指导,在一次次的沟通中让他明白“成为父亲究竟意味着什么”。

至于林岑岑,当时那个浑浑噩噩的女孩更是以惊人的速度变得成熟,学会去做一个母亲。她时不时会跟检察官汇报孩子的近况,也会把跟孩子在一起的照片发过来,“从照片上看,感觉她真的很爱孩子,孩子平时爱吃什么,现在多重,什么小事和细节,她都记得很清楚”。

办理此案时,检察官总是思绪万千,一个孩子、三个家庭,缓刑决定并不是能轻易作出的。她要思考到各种可能性:比如,嫌疑人可能遭受到诉讼程序的影响,他们的表现和认知可能会因为知道自己即将面临法律的处罚而改变。

“但养育一个孩子是长期的过程,虽然陈天宇现在表现良好,可也不能排除他养育孩子的过程中,觉得养孩子是件麻烦的事,让悲剧再次上演。”所以起诉完后并不代表这个案子就终结了,易柔池说她们会不时地进行探访,了解孩子的情况,并提示当地民政部门和妇联时刻关注这个家庭。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本文有删减,更多内容请关注《方圆》9月下期)


本文杂志原标题:《有了这番经历,他们慢慢学会为人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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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丨涂思敏
通讯员丨袁畅 赵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