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说到,马小琴因为“流氓罪”被判死刑。
而参与“聚众淫乱”的其他人又是什么下场?
今天我们继续讲述,“女流氓”案的更多细节真相。
1985年该案终审,马小琴被判处死刑,并于当年执行。
同受此案牵连的还有前面说过的韦涛和刘力明。
1983年9月9日凌晨两点,刘力明像往常一样忙完工作就骑着摩托车回家,可还没等他睡着,客厅突然传来了敲门声。
他问来的人是谁,外面回答说,查户口的。他有些奇怪,哪有大半夜来查户口的,可他对全职人员又不敢怠慢,只好起床去开门。
结果门刚打开,一群穿制服的警察就突然闯了进来,不等刘力明做出反应,两名警察就将他的双手扭到背后控制住了,其他人则迅速开始搜查他的房间。
刘力明被这一幕惊呆了,忙询问对方到底发生了什么,可警察根本不搭理他,只要求他在一张表单上签字。
不久,警察搜查结束,刘力明被押上警车,送进看守所。
据刘力明后来回忆,当时看守所的房间里已经关了三十多号人,大家面面相觑,全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直到一个星期后,刘力明在被转移到市看守所的途中遇到了同样被捕的韦涛,两人一合计,发现这次被抓的很多人都在马小琴的舞会上见过,他们这才意识到,这事可能跟马小琴有关系。
也许是为了减轻罪行,韦涛主动承认自己与马小琴的女儿发生过关系,当时那女孩不愿意,马小琴就对女儿用了迷药,也就是说,这一切都是马小琴允许的。
结果,韦涛被视为马小琴的同谋,一并被判处死刑。
刘力明则大喊冤枉,他说那次在马小琴家留宿,四个人同睡一张床,其实只是聊天,并没有做什么逾矩的事,第二天一早,他和韦涛见马小琴家太过寒酸,就出去给马小琴母女买了些吃的,接着就离开了。
刘力明还辩解说,他去马小琴家的次数并不多,因为他渐渐发现,马小琴举行私人舞会的目的只是为了以此换钱维持生计。
刘力明在努力撇清自己和马小琴的关系,但在后来的审问中,他交代出自己曾有过四个异性朋友,并且都发生过关系。
尽管他一再强调这些事情都是两厢情愿,并不是什么强奸,但最终的判决还是给了他沉重一击。
据当地省志记载,刘力明奸污四名女青年,被捕后认罪态度恶劣,被判处无期徒刑。
刘力明捧着判决书欲哭无泪,要说冤枉吧,他是真的冤枉,那几次犯罪过程分明就是孤男寡女,两厢情愿,彼此都很愉快,根本没有强迫和威胁等情节。可判决下来以后,他又担心上诉反而会使自己的处境更加不利,所以根本没有勇气为自己翻案,最后只能低头认罪。
1985年4月15日,马小琴等人被押送到体育场接受公审,马小琴与同谋韦涛被判处死刑,流氓团伙的其他成员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和不同的有期徒刑。
就连受邀在家庭舞会中负责伴奏的乐队指挥,都稀里糊涂地被判了无期。
宣读完罪名后,犯人们被押上囚车游街示众,随后,死刑犯被押往刑场执刑。马小琴挨了两枪,当场毙命,时年44岁。
韦涛临死前曾向刘力明表达过歉意,说对不起,他不该带刘力明认识马小琴。
刘力明只能苦笑着回答:“我比你强点,至少我还有得活命。”
后来,刘力明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被改判为15年有期徒刑,之后又有几次减刑,到2000年时,刘力明刑满出狱。
这时的刘力明已经是个快50岁的人了,他头发泛白,完全没有了入狱前的意气风发,而他人生中最重要的十七年,全都在狱中被蹉跎掉了。
出狱后的他已经无法再以摄影师的身份谋生,多年的牢狱生涯毁了他的名声,顾客已经很难再信任他了。
他只能通过打零工来维持生活,中间有媒体找到他,想采访当年发生的那些事情,但他都拒绝了,过去的经历太让人伤心,他只想快点忘记,根本不愿再提起当年的事情。
马小琴被枪毙时,现场那么多人围观,却无人为她收尸。女人们都烦她恨她,怕她勾引自己家的男人。男人们曾经那么热烈地追逐过她,可到了行刑的时刻,他们却只想离这个女人远远的,以免日后受到牵连。
于是,这个往日备受追捧的交际花,临终前却备受众人唾骂。
就这样,马小琴凄凉地死去了,有关她的故事到此结束,可有关她的议论却并没有停止。
虽然当时的民众思想还普遍保守,但对马小琴的死刑判决,在当时还是引起了不少的争议,很多人认为,马小琴落得这样的结局有点冤了,她虽然伤风败俗,但是罪不至死。
事实上,马小琴的情况并非个例。还有许多更为“惊人”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