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走马楼西汉简牍》等新书发布,首次全面系统公布2600余枚简牍 西汉诸侯七国,只有长沙国留存行政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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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走马楼西汉简牍》。岳麓书社 供图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龙文泱 通讯员 谢一帆 邱建明

10月27日,由湖南大学简帛文献研究中心、长沙简牍博物馆、岳麓书社主办的《长沙走马楼西汉简牍》新书发布暨学术研讨会在长沙简牍博物馆举行。此次发布的新书首次全面系统公布了2600余枚走马楼西汉简牍及其目前的研究成果,为研究西汉时期的政治、经济、法制、民族、社会生活及中国古代文书制度、简册制度提供了珍贵史料。

填补西汉武帝时期简牍空白

2003年,长沙市中心走马楼古井中发掘出一批西汉武帝时期长沙国的官府文书,数量达2600余枚,被命名为长沙走马楼西汉简牍。

经过数十位学者多年来的潜心整理和研究,这批简牍终于在21年后结出硕果。27日发布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长沙走马楼西汉简牍》《长沙走马楼西汉简牍考古报告》和《长沙走马楼西汉简牍研究》,由长沙简牍博物馆、湖南大学简帛文献研究中心编著,陈松长、李鄂权两位专家担任主编,总计6册,共443万字。

这是2600余枚长沙走马楼西汉简牍首次被全面系统公布。课题组将这批简牍的具体年代定位到西汉武帝时期第二代刘氏长沙王刘庸在位时期(公元前128年至公元前120年),均为长沙国的官方行政文书,主要内容是不同的司法案例,为学界提供了研究西汉时期长沙地区行政运作、司法制度、社会经济等多方面的资料。

湖南大学简帛文献研究中心主任陈松长告诉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这批简牍年代明确、等级较高、数量可观,为历年出土的西汉简牍中所少见。它们填补了西汉武帝时期简牍的空白,长沙国也成为目前西汉7个诸侯国中唯一有行政文书留存的诸侯国。”

复原26个司法案例

研究团队经过反复集中研读全部简牍,确认它们的主体内容是不同的司法案例,决定以此为主体编排整理这批简牍,并从中甄辨、复原出26个较为完整的司法案例。

其中,“无阳乡啬夫襄人敛賨案”是最具代表性的案例之一,它完整而具体的记录,生动反映了西汉武帝时期长沙国所用司法文书的原始面貌。

乡啬夫是古代乡官的名称,襄人是人名,賨是指少数民族区域的赋税。这个案件发生在长沙王刘庸五年,是无阳县脽夷乡的乡啬夫襄人受命敛收少数民族地区赋税的案件。襄人在收税之后没有给作为收据凭证的券书,有贪腐嫌疑,因此被起诉。

一桩不复杂的案件,其中出现了许多有意思的信息。如“具狱亭长”等少见的官职名。所交的賨钱的数量计算和抵偿方式很复杂,肉肠、船只均可以抵扣,而船只抵扣较少令研究者不解。乡官去少数民族地区收税,“不能楚言”,即不懂当地的语言,还找了翻译“搞”。结果“搞”从中牟利,后来审案的官员又找了另外的翻译参加审案。

陈松长说,以此案为代表,长沙走马楼西汉简牍主要有六大特征:反映了长沙国的新县名、新的职官名称、狱案爰书、邮驿管理制度和赋税征收制度,还展示了长沙国时代的文字异写和草化。

长沙国的公务接待要求很具体

长沙走马楼西汉简牍中,有一些体现当时管理制度、社会民情的内容与当代颇为相似,让人产生跨越时空的熟悉感,感叹文化传承的力量。

如“长沙邸传舍劾文书”,是一份关于长沙国邸传舍情况的举劾通报。长沙邸,长沙国负责接待事务的管理机构。传舍,长沙邸管理的招待所,接待持有公务通行证的人员。

这份举劾通报由15枚竹简编联而成,其中2枚为屋脊形,是主要文件。另外13枚较窄,属于主要文件的附件,和我们今天的公文报告及附件并无差别。

举劾通报是一个叫“援”的令史写的,被举劾人是在酃县担任书佐的一个叫“它”的官员,“它”此前曾主持长沙邸传舍的工作。“援”在检查“长沙邸传舍”时,发现房屋、院墙及室内设施有大量损坏,于是详细列举了损坏的设备,写成报告给长沙邸长。

这份详细到屋顶上的瓦片、室内的门窗、拴马桩数量的举劾通报显示:长沙历来多雨,屋顶上的瓦片是重点检查项目。传舍规模相当大,因为传舍西围墙仅损坏部分就有“十一丈”,相当于今天的24米。西汉的公务接待分等级,如“二千石”舍是政府高官住宿区,“五王”舍是诸侯王住宿区,“承朋”舍是重要客人住宿区,第一至第四舍是普通客人住宿区。

梳理这些信息并结合其他材料对比分析后,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的李均明教授得出这样的结论:“长沙邸传舍位于临湘县,是长沙国专设的招待所,接待内外宾客。由长沙邸管理,指派书佐负责具体事务。传舍有一定规模,设施较齐全。以木构建筑为主,故主体房屋乃至廊庑及围墙皆设瓦盖,适合南方多雨天气。”这为了解西汉郡国邸及其传舍的设置、建筑设施乃至管理过程等提供了珍贵史料。

“这次6册书籍的出版不是终点,期待全国的研究学者利用这批资料构筑更加丰富的西汉长沙国面貌。”在新书发布会后的学术研讨会上,来自国内多家机构的简牍研究专家对此充满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