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学校玩耍打闹受伤:不和稀泥的判决应受赞誉丨快评

全文1936字,阅读约需6分钟,帮我划重点

划重点

01江苏靖江某小学四名三年级学生在课间玩耍打闹中,导致其中一名学生小袁受伤,两颗牙齿移位,一颗牙齿全脱位。

02小袁及其父母将四名学生和他们的父母、所在学校诉至法院,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03然而,当地法院认为小袁受伤并非教室、操场、楼梯等设施场所问题导致,更非学校行为导致,因此对原告要求学校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04法院判决由四名学生的监护人赔偿小袁全部的医疗费3859.17元。

05专家建议,家长应教育孩子识别风险、预防风险与管控风险,认识到孩子受个小伤,也是一种对风险的免疫机制与成长教育。

以上内容由腾讯混元大模型生成,仅供参考

近日,荔枝新闻报道了一则新闻,其实某种程度上是“旧闻”。

此事发生在江苏靖江某小学。据当地法院披露的案情,小袁和其余四人都是三年级学生。2023年5月,四人课间到教学楼三楼连廊玩耍。嬉戏间,四人占据大部分通行空间。不久,小袁准备经过,见四人打闹即停下脚步,后贴着栏杆继续行走,经过时被撞倒,经诊断:两颗牙齿移位,一颗牙齿全脱位,选择保守治疗方案,“以后可能要拔牙并种植”,花费医疗费 3859.17元。

首先,讨论一个一般性的问题:孩子在学校玩耍打闹而受伤,或致别人受伤,家长怎么看待与处理?

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最优策略其实很简单,就是不要那么敏感,不要那么脆弱,心大一点,神经粗一些,不要孩子在学校或哪里磕了碰了,就觉得是天大的事儿。

如果学校的各种设施没有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老师也对学生进行了安全教育与提醒,那孩子在学校受伤了,就不应该是学校的责任,家长也不应该追着学校不依不饶。这样的家长哪怕出一个,学校与老师也就觉得头大,为了自保,就会出台各种禁止学生干这干那的规定,这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与成长。

如果孩子因为跟同学或朋友互相打闹而受伤,只是手臂磕破了皮、脑袋碰了包什么的,不需要治疗或治疗花费也不多,家长最好不要介入,听听孩子的想法若是对方不是故意的,孩子也不在乎,那事情就这样过去了;若是对方有一定的恶作剧性质,且下手没有轻重,孩子在乎,不妨让大一点的孩子自行去处理,让对方表达歉意与做适当赔偿然后就翻篇,这种不会破坏孩子之间的友谊,还增强了孩子解决问题与潜在纠纷的能力。

不过,如果孩子还小,家长可以通过与老师或私下与对方家长联系交涉,态度友好,但坚定表达自己的核心诉求,如对方要向自己的孩子道歉,让对方明白朋友之间有一些边界,不能没轻没重、故意伤害。

当然,如果自己的孩子在学校被欺凌、被孤立,那家长不仅应该通知学校,还应该与涉事学生家长严正交涉,态度严肃地表达自己的诉求,一定要让欺凌者受到相应的惩罚,这也是教育,让所有人知道欺凌是不对的、会受到惩罚,被欺凌者会受到有力保护。

这个时候,家长就应该是自己孩子的坚强后盾,而不应出于懦弱或怕得罪人而让自己的孩子忍了,这样自己的懦弱会代际传递给孩子,孩子长期处于被羞辱状态可能还会导致严重的心理问题。

如果自己的孩子是伤人的一方,那也不要觉得自己孩子“能”,或作为监护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时企图卸责,家长的价值观应该很正,就是要教育孩子不应该欺凌别人,别故意伤害别人;孩子若是其他孩子认可的“孩子王”,让其对得起别人的信任,不要滥用权力,带个好头,做正当的事,别作奸犯科。

其次,不少人感叹,现在的家长似乎普遍跟过去大不一样。过去,家长可以对老师说“孩子不听话,请随便管教”,给老师充分信任与授权;现在,不想让孩子在学校受到任何委屈与伤害,是家长们常见的一种心态,家校之间的信任度大不如前。

这一转变是有客观原因的:过去,一个家庭往往有多个孩子,尤其在农村,孩子放学后或节假日还要帮父母干活,父母对孩子不会有过度保护的心态,孩子跟同龄人玩得野多了,校内校外,磕了碰了,自己与父母都不觉得是个什么事儿;现在,一个家庭往往只有一个孩子,父母对孩子宝贝得不得了,容不得孩子受任何伤害,不少家庭给孩子衣食与教育培训的支出是眼都不眨一下。

当然,过去父母对孩子不会过度保护,说到底还是孩子多管不过来,且周围的父母都不会对孩子过度保护,在这样的氛围中你对孩子过度保护就是异类。

现在普遍只有一个孩子,家长是需要一些反思与智慧的,也是有选择的:是过度保护,试图让孩子隔绝与远离一切风险,孩子受个伤什么的觉得天都塌了,还是教导孩子识别风险、预防风险与管控风险,认识到孩子受个小伤,也是一种对风险的免疫机制与成长教育,有助于形成风险意识,并在精神上更健壮?

最后,基于上述讨论,回到文章开头的案例,意外发生之后,小袁及其父母将四名学生和他们的父母、所在学校诉至法院,要求承担赔偿责任。你怎么看?

第一,告学校就很没道理,不是说发生在学校里的一切学校都得负责,这是让学校承担无限责任,没有道理。此前类似的案例,家长对学校狮子大开口,学校或当地教育局为了息事宁人,满足了家长的诉求,这就刺激了家长的贪欲,导致学校应对性的策略,就是把孩子禁锢起来,课间不许下楼,不许去操场,从而导致“消失的课间十分钟”。

这一次,当地法院没有和稀泥。法官表示,小袁受伤并非教室、操场、楼梯等设施场所问题导致,更非学校行为导致;事发后,学校及时进行了相应处置,履行了教育机构救助义务。因此,对原告要求学校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这是本案判决的最大亮点,广受赞誉。

第二,法院判决由四名学生的监护人赔偿小袁全部的医疗费 3859.17 元。这也没有问题。但如果小袁父母一开始的诉求就是这个,恐怕未必需要去法院,孩子受到意外伤害,产生了医疗费用,双方家长坐下来,四人的家长没有道理不赔吧?如果有家长拒绝赔偿,那再去起诉不迟。至于“以后可能要拔牙并种植”,其实从事件发生到诉讼期间并没有发生,也是可以根据医生意见确定一个时限与相应的赔偿方案,未必需要去法院定分止争。

若能这样协商解决,对这些孩子是好事,对所有学校也是好事。孩子们不会因此影响友谊,学校也不会因担心被卷入诉讼而禁锢孩子的自由与天性。

陈斌

责编 辛省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