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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效的区域保护措施(OECMs)是指在自然保护地以外能够实现生物多样性有效和长期就地保护的场地,强调探索公益治理、社区治理、共同治理等多种方式,支持民间社会力量参与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因此,创新OECMs对于实施“昆蒙框架”,实现“3030”保护目标,即到2030年至少30%陆地和30%海洋区域得到有效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当地时间10月21日,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六次缔约方大会(COP16)在哥伦比亚召开,大会期间,“探索非国家主体在推进其他有效的区域保护措施(OECMs)中的自愿承诺:来自中国的本土洞见和全球视角”主题边会正式向全球分享了中国首批12个“中国潜力OECMs典型案例”和34个“中国潜力OECMs入围案例”,展现了近年来我国在就地保护和创新OECMs领域所作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
据了解,这些案例均通过“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OECMs中国潜力案例”活动面向全国征集到的90个案例当中产生。这些案例涵盖了森林、灌丛、草地、湿地、农田、城镇、荒漠、海洋等生态系统,由政府单位、民间组织、企业,以及村民委员会、合作社等多种主体参与申报,包含政府治理、公益治理、社区治理、共同治理等治理类型,整体覆盖面积达到了1290km2,支持了包括东北虎、雪豹、大熊猫、滇金丝猴、中华穿山甲、青头潜鸭、无斑雨蛙在内的多种珍稀濒危物种保护。
该活动由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的支持,华泰证券资助,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华泰公益基金会以及山水自然保护中心联合发起。经过资料查阅、专家评审、实地调查、案例公示等流程,共产生了北京温榆河公园、北京大学校园自然保护小区以及乌禽嶂中华穿山甲保护地等12个案例入选本次征集的“中国潜力OECMs典型案例”,另有南京奥体中心近自然绿地等34个“中国潜力OECMs入围案例”。
此次边会上,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特别代表Jillian Campbell、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一级巡视员刘宁、IUCN自然保护地团队负责人James Hardcastle以及山水公益基金会理事吕植教授共同见证并发布了中国首个OECMs专项基金,将用于支持OECMs相关工作,包括相关研究和标准制定,研讨会,能力建设,以及支持OECMs落地实践。
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徐谭
责任编辑:孙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