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心!工伤职工获 19 万余元伤残津贴

□淄博日报/淄博晚报/博览新闻

记者 刘永刚

“为这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各种部门都跑遍了,要不是检察机关监督,我都以为这辈子解决不了了……”10 月 23 日,一起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案当事人徐某向张店区人民检察院赠送一面写有 “检护民生暖人心,耐心释法促和解” 的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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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7 月 13 日,徐某在某化工装备厂工作期间被弹起的打砂罐盖击伤左臂,被诊断为左上肢完全离断。当时徐某儿子上幼儿园,小女儿刚出生,妻子常年哮喘,家庭陷入困境。2008 年 11 月,徐某被评定为三级伤残,因厂方未为其缴纳社保,他申请劳动仲裁后又提起民事诉讼。2009 年 12 月,法院判决厂方按月支付伤残津贴直至徐某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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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2016 年该厂因经营不善停止经营,自2017 年起停止支付伤残津贴。2017 年至 2020 年,徐某先后四次申请强制执行未果,只能靠卖豆芽维持生计。在律师的建议下,徐某向社保部门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却历经波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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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人民检察院在与相关部门对接时关注到此案。经审查认为徐某符合先行支付条件,并成立办案组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经沟通走访、调查核实,了解到徐某家庭困境后,采取 “公开听证 + 司法救助 + 再审检察建议” 形式,邀请各界人士举行听证会。最终,社保部门同意启动先行支付程序,向徐某支付 19 万余元的伤残津贴,并说服厂方为徐某补办工伤保险,徐某今后每月可领取 4000 余元。今年 10 月,徐某又收到 3 万元司法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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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小案关乎民众切身利益,承载家庭期盼,要把每一个案件都当成大事来办,确保工作成效赢得民众认可与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