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25日,首届生物军控和生物安全东南亚地区研讨会在深圳举行。这是中国首次和东南亚国家围绕生物军控和生物安全问题举办研讨会。中国和老挝担任会议共同主席,12个国家的政府官员和专家学者,以及《禁止生物武器公约》秘书处、联合国亚太裁军中心、世界卫生组织、世界动物卫生组织、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联合国裁军研究所等代表参会。
如何看待此次会议的成果和意义?《蓝厅观察》一起来聚焦。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生物安全和生物军控。
根据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深圳)院长钱军的介绍:
生物安全的第一大内容就是传染病,包括人的传染病,还包括动物疫病、植物疫病,此外还包括生物技术的应用,实验室的生物安全,外来物种入侵。这些都跟老百姓息息相关,而且非常重要。
钱军指出,生物技术俗称“双刃剑”,它可以民用,也可能在其他方面被极端利用,所以生物安全已经不是部门安全,而是国家总体安全的重要组成。
中国高度重视生物安全,不仅将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战略,颁布施行《生物安全法》,还出台生物安全战略和政策,健全生物安全工作体制机制。
说到生物军控,就不得不说生物武器。它同核武器、化学武器,共同构成了当前主要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外交学院全球生物安全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李福建表示:
生物武器简单来讲,就是用这些生物介质,比如说细菌、病毒、真菌,它造成人感染疾病,造成大规模疫情。一战之后缔结了《日内瓦议定书》,它是关于禁止细菌武器使用的一个国际法,冷战期间达成并正式生效的《禁止生物武器公约》,则是关于生物武器的研发、生产、储存、转运等等,所以这两个公约加在一起,构成了生物军控的一个基本框架。
随着生物技术的发展,生物武器也越来越复杂,比如基因武器、网络生物安全攻击等一系列新的生物武器形式。世界各国普遍认识到生物安全的重要性、复杂性、全球性、破坏性,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各国也在呼吁加强生物安全领域的全球治理与国际合作。
当前,合成生物学、基因编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迅猛发展,极大增进了人类福祉,却也降低了获取生物武器和危险病原体的门槛,生物技术滥用误用、生物恐怖袭击等挑战更加严峻。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和东南亚国家举行了首届生物军控和生物安全研讨会,共同探讨交流《禁止生物武器公约》履约经验、国家生物安全体系的建设、加强生物安全全球治理等重要内容。
那么中方为何率先同东盟开展研讨?
《蓝厅观察》记者注意到,就在两周多前,东盟国家领导人发表关于加强生物安全的联合声明,提出建立东盟生物安全网络等举措。可以看出,加强生物安全是双方当下的共同诉求。
外交学院全球生物安全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李福建指出:
生物安全的问题,包括像传染病、动植物疫情等,中国和周边邻国就是一个命运共同体,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要加强和周边邻国的合作。东盟今年通过了有关生物安全主席(联合)声明,这也是一个创举,在地区层面对于生物安全问题的治理,有了最高级别领导人的政治承诺。作为东盟天然的伙伴,中方也会一如既往地支持东盟加强这方面工作。
推进合作该从何入手?研讨会上,许多代表都认为,其中一个有效渠道,就是加强能力建设。
老挝候任常驻日内瓦代表岛维在接受《蓝厅观察》记者采访时表示:
“本地区面临的挑战是,各国应对生物安全挑战方面存在发展能力与发展水平的明显差距。这次研讨会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让地区国家能与在生物安全以及履行《禁止生物武器公约》方面都有良好经验和实践的中国进行交流,这也是第一次在地区层面讨论如何更有效落实《公约》,有重要意义,希望未来我们和中国能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合作。”
《禁止生物武器公约》秘书处副主任兰帕泽进一步指出,“在国家层面建立有效的生物安全机制以及培育生物安全文化至关重要。这意味着要制定法律,确定有效的实践,培养该领域专家,以及推进教育,从学生时代就能认识到生物安全的益处和风险。这方面,中国推动国际科学界达成的《科学家生物安全行为准则天津指南》,提供了一个极佳的指引。通过倡导负责任的生物科研,防止生物科技被误用或滥用。”
研讨会的另一重要内容是讨论如何更好地落实《禁止生物武器公约》。1975年生效的《禁止生物武器公约》是全球生物安全治理的基石,拥有187个缔约国。但是,它的一个最大的短板,就是缺乏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核查机制。由于个别大国独家反对,核查机制迟迟难以建立,使得《公约》效力大打折扣。当前,重启谈判的呼声越来越高。
联合国副秘书长、裁军事务高级代表中满泉表示:
“《禁止生物武器公约》需要全面执行并适当机制化。2022年的《公约》第九次审查会议开辟了加强《公约》的新路径,就是设立‘加强公约工作组’,并以此为核心。通过采取有效、具体和实际的行动,推进《公约》机制化。明年是《公约》生效五十周年。这是强化《公约》的一个很好的契机,让我们证明,即使在地缘政治挑战加剧背景下,缔约国也能合作,并可以取得有意义的进展。”
研讨会期间,中国和东南亚国家取得一系列共识:一是推进各自生物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二是凝聚政治共识,既有效应对生物安全风险,又有力促进生物科技和平利用;三是完善全球治理体系,强化《禁止生物武器公约》等国际法,支持相关国际组织整合资源、协调行动。双方还发表了共同文件。
中国外交部军控司司长孙晓波介绍:
“共同文件核心传递的信息是中国和东盟国家之间在生物安全问题上有很多广泛的共识,我们愿意加强同东南亚国家之间的双边的交流合作。”
他指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生物安全问题,生物安全治理能力建设已经纳入《全球安全倡议概念文件》,明确为国际合作的优先重点方向。中国还积极参与包括联合国框架下生物安全多边合作,希望通过这些务实合作,能够为全球生物安全治理,防范生物安全风险,促进生物科技的和平利用,作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