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县:不断提升选人用人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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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政之要,首在用人。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东乡县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工作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论断,坚定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方位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工作,不断提升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为东乡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干部人才支撑。
深入调研,全盘分析,加强干部工作统筹谋划。干部工作事关我们党事业的长远发展,做好干部工作要立足当下、着眼未来,把选人用人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长远需求相结合。坚持近距离深层次接触了解发现干部,常态化开展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综合分析研判,全面掌握全县领导干部政治表现、履职尽责成效、领导班子功能结构、年轻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情况,增强选人用人的针对性和前瞻性。不断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储备培养和选拔力度,着力解决干部队伍老龄化、学历层次偏低的问题。严格执行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对重点岗位任职超过5年的干部有计划地进行调整交流,防止岗位和人员固化问题的发生。今年以来,共提拔90后全日制本科学历优秀年轻干部72名,轮岗交流任职年限较长的干部33名。
加强学习,增强本领,强化干部政策法规执行。干部工作的政策性、制度性较强,各项政策法规是对长期工作实践经验教训的深刻总结,是解决问题、开展工作、推进发展的基本遵循。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公务员调任规定》等政策法规精神,对新提拔、转任领导职务、调任的干部严格执行试用期,同时关注因选举产生的领导职务而无需执行试用期的干部,避免盲目扩大。严格规范干部调任程序,认真查阅拟调任人选人事档案,对转正定级表、录用审批表、录用文件、工资表等信息进行核查,确保调任人选符合调任资格和条件。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登记公务员的干部,及时调整到事业岗位,对服务期未满调动的项目人员按照相关政策及时调整到基层岗位补足相应年限,将干部的后续发展影响降到最低。
严把关口,规范工作,严格执行干部选任程序。程序公正是保障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原则,能够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避免不正当的干扰和干预。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经常性分析研判,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不断增强选人用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确保选出来的干部对党忠诚、勇于担当。严格落实“凡提四必”和党风廉政意见“双签字”制度,认真审核拟提拔重用人选资格条件、信访举报、党风廉政等情况,严把选人用人关口,坚决防止“带病提拔”,确保选出来的干部德才兼备。坚决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要求,严格按照推荐、酝酿、动议、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职等环节规范选人用人程序,确保选人用人全过程规范。
强化监督,管爱并举,激励干部勇于担当作为。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坚持对干部全方位激励与关怀,今年以来,累计提拔重用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基层一线优秀年轻干部138人,解决57名优秀项目人员入编,调动27名乡镇年轻干部到县直部门工作,切实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位子。注重从日常调研、专项检查、“12380”信访举报等方面收集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有关问题线索,对落实推动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及时作出组织处置,先后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5名,约谈提醒111人次,责令检查3人次,批评教育10人次,形成以担当带动担当、以作为促进作为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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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乡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