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清风庐陵消息:
日前,经中共峡江县委批准,峡江县纪委监委对原峡江县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陈新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新建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消费卡,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安排;用权任性,在干部的职务晋升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利,破坏营商环境,向管理和服务对象转嫁费用;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结算、设备采购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新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有关规定,经峡江县纪委常委会会议、中共峡江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经吉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后报中共吉安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新建开除党籍处分;由峡江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中共峡江县委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陈新建,男,汉族,1975年12月生,江西峡江人,大专学历,1994年8月参加工作,199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峡江县水边中心小学、商务局、纪委、县委办、组织部和民政局工作。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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