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严禁征收过头税费

  中新经纬10月25日电 财政部表示,高度重视非税收入变化情况,强调严禁征收过头税费,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25日,财政部在就2024年前三季度财政收支情况召开的网上新闻发布会介绍,今年前三季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三本预算非税收入合计约6.47万亿元,同比下降6.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非税收入约3.13万亿元,同比增长13.5%,增长主要原因是地方通过处置闲置资产等方式,加大资源、资产盘活力度,带动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增长,拉动一般公共预算非税收入增长10.8个百分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约3.09万亿元,同比下降20.2%,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降幅较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约0.25万亿元,同比下降18%。

  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利用国家权力、政府信誉、国有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等取得的各项收入。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收益、彩票公益金、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中央银行收入、特许经营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政府收入的利息收入以及其他非税收入等十二大类。分别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

  财政部表示,高度重视非税收入变化情况,强调严禁征收过头税费,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近年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综合采取清理、降标、规范、治乱等方式,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减轻经营主体负担。2013年以来,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由185项减少至50项,减少幅度73%,其中,涉企收费由106项减少至32项,减少幅度70%;政府性基金由30项减少至20项,减少幅度33%。

  财政部指出,非税收入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非税收入政策是财政政策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再分配、实施宏观调控和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下一步,将密切跟踪非税收入变化情况,持续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依法依规组织非税收入,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不得乱收,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切实减轻经营主体负担。(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