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0月25日,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宣布,其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第四期)发行工作已圆满结束。该债券证券简称为“24格力04”,证券代码为148971.SZ,实际发行规模为6亿元,未达到不超过100亿元的预定上限。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期限设定为3年,票面利率为2.40%。认购倍数为1.93倍,显示出市场对格力集团债券的积极反应。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偿还有息债务,有助于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
在认购情况方面,格力集团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均未参与认购。承销机构方面,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认购了0.5亿元,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认购了0.4亿元,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认购了0.8亿元。
格力集团在公告中强调,本次债券发行的认购过程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操纵发行定价、利益输送等不当行为,且所有投资者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期债券的牵头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联席主承销商则包括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