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埇桥城投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闫利乾被“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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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清廉宿州消息:

日前,经中共宿州市埇桥区委批准,宿州市埇桥区纪委监委对宿州埇桥城投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安徽恒康实业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闫利乾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闫利乾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购物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违反组织原则,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意识淡漠,违规投资入股,安排他人支付应由其本人支付的费用;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干预招标工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改变专项贷款用途等;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承揽项目、拨付工程款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闫利乾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埇桥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闫利乾开除党籍处分;由埇桥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宿州市埇桥区纪委监委)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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