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10月25日讯(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张成东)10月25日,在武汉市政法机关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新闻发布会上(点击查看直播回放),武汉公检法联合发布《关于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犯罪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公众举报及相关保护措施,欢迎社会公众踊跃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下落,共同维护社会秩序。
《公告》共6条,针对拒执犯罪,明确指出了被执行人如实申报财产和履行判决、裁定的义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依法追诉情形,可以从轻、减轻及从严处理情形,明确教唆、帮助被执行人拒执行为的处理,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的条件,以及公众举报和相关保护措施。
《公告》强调,在本公告发布后、移送立案侦查之前,积极履行义务且违法犯罪情节轻微的,人民法院可以不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罪行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主动投案并积极履行义务,经检察机关审查,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在本公告发布后,仍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司法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
同时,欢迎社会公众踊跃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下落,支持和协助司法机关依法打击拒执犯罪活动,共同维护社会秩序。司法机关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武汉公安机关在协助法院强制执行工作中,已经建立了快速查询信息、执行查控、打击拒执犯罪和维护执行秩序四个协作机制。近三年来,武汉法院累计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执犯罪线索129条。大多数被执行人在公安侦查期间,主动认错悔过,积极偿还债务,得到申请执行人谅解,依法获得宽大处理,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41件47人,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编辑:姚昊】
【来源:长江日报-长江网】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jpbl@jp.jiupainew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