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牛宝园 通讯员马小文)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一男子因累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4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退赔被害人全部损失。 今年3月20日,曾因盗窃罪多次入狱的惯偷王某,出狱后仍未痛改前非,途经一户敞开大门的人家时,见四下无人便又起了歪心思。他偷偷潜入无人的屋内,将屋中的金玉首饰盗走变卖。被盗人家报警后,4月12日,公安机关将王某抓获,并在其出租屋内找到了未销赃的手镯。7月20日,伊宁县人民检察院以王某犯盗窃罪向伊宁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入户盗窃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且有多次前科,系累犯惯犯。9月15日,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4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退赔被害人全部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