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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们
路上的车况千万种
很多司机在开车上路时
难免与其他车辆“狭路相逢”
那么
各种情况到底该谁让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
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所谓左转弯和右转弯是相对于对向行驶的车辆来说的。一辆车向右转,另一辆车向左转,但会驶入同一个路口。在这种情况下,右转的车辆应让左转的车先行。
所谓的让右原则就是当两辆车同时驶入路口时,左侧车辆要让右侧车辆先行。因为我国的驾驶位置在左侧,左侧“A柱”靠驾驶人近,遮挡视野范围大,而右侧“A柱”离驾驶人远,遮挡视野范围小。所以,左侧的车更容易提早发现右侧的车,右侧车处于视野劣势,所以理当被让先行。
【特别提醒】
让右原则有一个前提,就是在没有红绿灯及交警指挥的路口,两辆车交叉方向直行,这种情况下就应实行让右原则。
所谓转弯让直行,就是说机动车在行驶的过程中,原则上向左(右)转弯的车辆要为直行的车辆避让。因为直行车速度较快,车流较大,转弯车速度慢,车流相对较小,转弯让直行能够减少道路拥堵和交通事故的发生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一
礼让对于行车顺畅的意义
每一次争抢都会增加碰撞和事故的可能性,特别是在复杂路况下,抢行往往导致刹车不及或判断失误,从而引发危险。而每一次礼让,都会主动化解这种潜在的风险,让交通更安全。
当每个驾驶员都自觉礼让,车辆的行驶会更加有序,避免因互不相让而造成的“僵持”或“堵死”局面。合理的礼让让交通流动更加平稳,从而有效缓解路面拥堵,提升整体通行效率。
当你主动礼让他人时,其他驾驶员也往往会以友好行为回应,形成良性互动。比如,在你主动让车的情况下,其他车辆可能会为你提供更多的行车空间,帮助你顺利变道或通行。
礼让不仅仅是一种个人行为,它是社会交通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当所有驾驶员都自觉遵守礼让规则,整个交通系统将变得更加有序、和谐。这种共同地遵守和相互尊重,能够大幅提升整个城市的交通文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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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融媒体中心小编:李自亮
主播:党玉婷 马斯雯
编辑:扈佳文
责任编辑:巩军龙
终审:曹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