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个基本问题:对于正规武装来说,是何种无人机在产生威胁。
自从2020年阿塞拜疆与亚美尼亚的纳卡冲突开始,无人机开始突破以往仅在军事行动中的侦察、通信领域应用较多,直接用于作战任务限于在非对称作战中使用察打一体无人机攻击个别目标的情况。
然而以目前的标准判断,纳卡冲突中阿塞拜疆广泛使用TB-2无人机的情况仍然非常保守,仅仅不到两年之后的俄乌冲突就将无人机的运用提升到了全新的高度——从使用“海鹰”小型无人机进行前线侦察,到S-70隐身无人攻击机在战区试用,乃至将图-143大型无人机改装为巡航导弹这种极其特殊的运用,可以说不一而足。
这就给如何应对无人机成为了相当棘手的问题:最简单的问题,RQ-4“全球鹰”、攻击-11、TB-2和大疆T60都是无人机,然而四者的应用领域和应用方式截然不同,而不同任务和不同构成的作战单位能使用的反无人机手段也不同。
以目前的防空作战手段来说,防御体积接近战斗机的大型长航时无人侦察机和稍小一些的察打一体无人机并不困难,这些无人机通常飞行高度较高、雷达反射面积大,因此使用中远程防空导弹完全能够将其击落。
但隐身无人攻击机和小微型无人机就没那么容易对付了,前者因雷达隐身能力而难以被防空系统截获、并具备视距外乃至防区外攻击能力,不仅往往成为防空系统的漏网之鱼,甚至本身就是攻击防空系统的利器;后者可由战术分队乃至单兵携带和使用,不但无法预判其发射阵位、做到预警和先敌攻击,而且其目标特征小、飞行高度极低,因此难以被发现和追踪,此外由于此类无人机的实际使用数量极其巨大,因而使用传统防空导弹拦截不但不划算而且拦截火力强度与密度也不够。
针对隐身无人攻击机,可结合反隐身雷达技术升级中远程防空系统,使其能够在敌隐身无人攻击机发起攻击之前将其击落;针对小微型无人机,则要采用具备对“低慢小”目标探测进行特殊优化设计的雷达予以警戒,并综合采用传统的高炮、高机、便携式防空导弹和新概念的专用反无人机武器,同时要向步兵分队下发单兵反无人机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