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直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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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2004年,余华英在云南作案时落网。因为害怕,她隐瞒身份,化身张芸,被判8年,后减刑3年,2009年获释。
2022年,被拐女孩杨妞花报案,余华英再次被捕,她的罪恶不断被揭开。
2023年9月18日,贵阳中院一审判决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一审判处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23年11月28日,该案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2023年11月28日,该案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2024年1月8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作出二审裁定,发回重审。法院认为,原判遗漏原审被告人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部分事实不清楚,为查清上诉人余华英全部犯罪事实,应予重审。
2024年10月11日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案重审一审,公诉机关建议对余华英判决死刑。
相关评论
劣迹斑斑的“人贩子”
受到了正义的审判!
今天上午,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进行重审一审宣判,对被告人余华英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尽管余华英表示上诉,相信法律最终会给出公正的裁决。
一次次拐卖背后,是多少孩子的噩梦,是多少父母的绝望,是多少家庭的破裂。卖掉亲生儿子,拐走12个家庭的17个孩子,有的孩子甚至被中途遗弃;被拐卖的杨妞花25年后才找到姐姐,却得知父母早已积郁成疾去世;有的孩子至今仍未找到,部分家庭至今无法相认……余华英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拐卖儿童,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期盼已久的判决,还受害者以公道,也给一切正义人士以安慰。
余华英案重审宣判。图源网络
这是一堂面向公众的“法治课”。
去年9月,此案一审已判处余华英死刑。此前重审虽然判决结果相同,但澄清了原判遗漏的犯罪事实,将余华英拐卖儿童数量从11人增至17人。法治不光要看结果、看判决,也要看过程、看程序。确保罪无遗漏,是对每一个被害人权益的尊重,体现了法治的严谨与审慎,体现了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统一。
这是一部震慑不法分子“警示片”。
我国刑事案件追诉期最高年限是20年。但现实中,不少孩子被解救已是成年以后,一些犯罪分子为逃避制裁百般躲藏。刑法规定,如果案件已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犯罪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余华英案重审判决充分说明:正义可能迟到,但绝不缺席。我国始终对拐卖儿童犯罪保持零容忍态度。“人贩子”切莫心存侥幸,无论跑多远、藏多深,哪怕不配合、不认罪,真相终将大白,犯罪必遭严惩。对待拐卖行为,要严打、严惩,也要严查、严防。社会治安水平改善,加之生育理念发生变化,拐卖儿童现象明显减少。但不少积案仍未告破,犯罪土壤仍未完全铲除,并衍生出借助培训、依托互联网进行拐卖等新手段。打拐防拐仍然在路上,加强儿童权益保护仍不可掉以轻心。今天还有一个令人欣慰的消息:另一起备受关注的拐卖儿童案件“梅姨案”中第9名被拐儿童已成功找到,标志着该案涉及的被拐儿童全部找回。健全常态化打拐防拐机制,各部门形成合力,各组织发挥作用,全社会从共识到行动,才能携手筑起安全网,杜绝悲剧发生,实现“天下无拐”,让“被拐走的人生悲剧”不再重演。
(郑岩 人民日报评论)
专家解读
发回重审后 对被告人的量刑是否有影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程雷介绍,发回重审是因为出现了新的事实,比如余华英到底是拐卖了17名儿童,还是11名儿童,在事实上是有争议的,需要通过严格的审判程序重新去查明。
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刑事案件发回重审的具体情形,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程雷表示,不排除最终定罪量刑的刑期发生变化。但是从总体来看,该案已经用到了最高刑,附加刑也是没收个人财产,已是顶格适用。
来源:央视新闻、人民日报
编辑:陈玉萱
统筹:杨文漪
审核:陈会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