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公示 涉及50条城中村

近日,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对《南海区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2024-2030年)》(以下简称“专项规划”)进行公示。“专项规划”涉及南海区内共50条城中村,涉及总面积约142.11平方公里,常住人口约82万人。其中,桂城街道23条,大沥镇12条,里水镇4条,狮山镇10条,九江镇1条。

“专项规划”明确,城中村改造规模不设刚性计划,不定下限指标,成熟一个推进一个,成熟一片改造一片。结合南海区土地供应、人口增长和房地产交易情况,合理测算城中村改造目标,至2026年,实施拆除新建的城中村项目规模不超过10平方公里;至2030年,实施拆除新建的城中村项目规模不超过18平方公里。

需注意,城中村改造规模属于指导性指标,可结合土地供应、人口增长、保障性住房调整和房地产交易情况,适时开展评估工作,对城中村改造规模目标进行调整。

基于基础安全性、城市发展、人居环境、历史及生态保护、改造意愿五个维度组成的城中村改造分类评估体系,综合评判改造重要性、必要性和可行性,50条城中村可被划分为拆除新建类城中村、拆整结合类城中村和整治提升类城中村。

其中,拆除新建类城中村是指在拆除城中村现状建筑后进行重新建设的城中村。拆整结合类城中村是指介于拆除新建和整治提升之间的城中村。整治提升类城中村是指在维持现状建设格局基本不变的前提下,经常性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防控风险隐患,按照文明城市标准,通过环境品质提升、设施配套完善、历史文化活化、社会治理优化等方式进行综合整治及实施管理的城中村。

另外,城中村重点改造单元是落实城市发展战略、统筹项目实施的基本单元,改造单元规模宜为1-3平方公里。“专项规划”共划定18个城中村重点改造单元,其中桂城街道10个,大沥镇4个,里水镇4个,涉及面积39.84平方公里。

“专项规划”明确,启动城中村改造应先行安排安置房项目供地和建设,加强安置房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工作,确保安置房在合理工期内建成,安置房品质不低于商品住房水平,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与安置房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同时,在拆整结合类城中村中实施的拆除新建项目应提留整治提升资金,倡导集体经济组织将集体物业用地、农用地等的征收补偿款,提留不少于20%的比例作为村集体的整治提升资金,专项用于本城中村的整治提升项目。

文|记者 黄松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