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上午,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做出重审一审宣判,对被告人余华英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南都记者注意到,宣判后杨妞花和姐姐走出法院表示,听到结果的时候眼泪掉了下来,将继续把附带民事诉讼案打到底。
杨妞花和姐姐杨桑英。
杨妞花介绍,宣判过程中余华英全程垂头丧气,双手发抖,“能够感觉到她心里是害怕的”。“虽然余华英全程低头,但她依旧没有道歉认错,并当庭表示上诉。”
南都此前报道。
南都此前报道,余华英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伙同为牟取非法利益,在贵州省、重庆市等地流窜,物色合适的孩童进行拐卖,得手后将被拐儿童带至河北省邯郸市,通过中间人介绍,寻找收买人进行买卖,以此获利。
2023年9月,余华英一审被判处死刑,当庭表示上诉。2023年11月,该案二审开庭。司法审判的同时,公安机关又发现新罪证。2024年1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作出二审裁定,发回重审。2024年10月11日,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案重审一审开庭,余华英被控拐卖儿童人数从11人增至17人。直至此番宣判。
杨妞花代理律师王文广此前曾向南都记者介绍,余华英案件中17名被拐的孩子来自12个家庭,有5对是一起被拐走的兄弟或兄妹。余华英的罪行,不仅在于拐卖儿童,更在于她给这些家庭带来的无尽痛苦和绝望。
杨妞花也向南都记者提到,“2022年拐卖案件立案后,警察曾拿出一沓犯罪嫌疑人的照片让我指认,我一眼就认出了余华英,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她的样子。”采访中,杨妞花多次表示,希望余华英得到严惩。
采写:南都记者 杨苓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