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辰槐序,南风暖窗;三湘四水皆“枫”景,芙蓉国里尽朝晖。
近年来,湖南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湖南法庭工作实际,通过创新举措、优化布局、完善机制、强化保障,人民法庭建设水平和司法服务能力稳步提升,成为连接老百姓和人民法院之间的一道知心、暖心、贴心的“枫桥”。
五月起,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微信公众号开设《走向枫桥——湖南法院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掠影》专栏,分期宣传湖南法院相关活动的开展情况和经验做法,用法庭“小切口”见证时代“大主题”,全方位展现湖南法院人民法庭的新“枫”采。
桂东县沙田镇是“第一军规”颁布地,是党的群众路线发祥地。这里所孕育的“军规精神”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宝贵的精神财富。“红色法庭”沙田人民法庭就扎根于此。
桂东县人民法院沙田法庭
近年来,沙田法庭将传承“军规精神”与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机结合,推动实现融合发展,全力践行群众路线,不断提升解决纠纷、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用实际行动和工作实绩描绘了“革命老区”一线法庭司法为民的好“枫”景。
01
坚持文化引领,打造“红色法庭”
“一切行动听指挥,就是要做到忠诚担当;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就是要做到廉洁司法;一切缴获要归公,就是要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沙田法庭干警对军规精神与司法办案深度融合都有深刻理解与体会。
近年来,沙田法庭充分挖掘“第一军规”的深刻内涵,坚持红色文化引领,着力打造“红色法庭”品牌。
“司法办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结合“军规精神”,沙田法庭制定了“司法办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即“一切案件要公正,一切程序要规范,一切结案要事了;说话和气、举止端庄、办案公平、执法公开、接待热心、调解耐心、不接受当事人吃请、不泄露审判秘密。”将其作为庭训,并让其化于心践于行,促推队伍素质及司法水平不断提升。
坚持党建引领,将支部建在庭上。沙田法庭与院机关立案庭、执行局联合成立党支部,由法庭负责人担任支部书记、将党员活动主阵地放在法庭,坚持以法治宣传、矛盾调处、信访化解等为重点开展“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以党建引领法庭更好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同时与乡村、社区、学校基层党组织结队共建联动,积极为基层党组织提供专业法律指导,实现司法资源下沉到基层,司法触角延伸到末端。
02
深化多元共治,推动“实质解纷”
沙田法庭始终秉持“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坚持把实质性化解矛盾、一次性解决问题,作为审判的目标、导向,做优诉前多元化解、做实诉中定纷止争、做足诉后息诉服判,真正实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组织案件当事人进行调解
沙田法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主动融入乡村治理新格局,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功能。实行法官驻点指导、深化人民调解、健全诉调对接、细化工作举措,建立了由“党委牵头+法庭+多部门”联动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在沙田镇党委、镇政府的支持下,以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为主体,发挥多部门联动的作用,及时研判分析研究辖区乡镇的社会治安、法治建设、案件及矛盾纠纷预判预处等情况,共同努力打造无讼乡村和高质量的前端治理大格局。
法官实地勘察并现场化解纠纷
原告郭某与被告方某、黄某因0.13亩农田权属纠纷,先后经村委会、镇政府、派出所等调解无果,双方为此大打出手,引发身体健康权纠纷。后诉至法院,为实质解纷,沙田法庭干警多次深入田间地头对案涉农田进行现场勘察、核对、绘制田土界址草图。在处理该案件时,沙田法庭协调村委、镇政府等多方力量,深入法庭工作村、镇,深度调解,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最后,通过法官的耐心释法明理,该起案件得到妥善化解,双方都对裁判结果表示服判息诉。
近年来,沙田法庭按照上级法院“在辖区各乡镇设立‘法官工作室’,在村一级张贴‘法官联络牌’”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工作,积极对接乡镇、村委、乡村调解员、网格员,引导人民群众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凝聚多方调解合力,推动辖区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前端、止步于诉前。
坚持将“调解优先”理念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构建“全面、全程、全员”大调解格局,用更便捷、更高效、更低成本的解纷方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力促进案结事了、实质解纷。近三年,沙田法庭民事调解结案率达66.9%。
“审理过程中要坚持调解和释法贯彻始终,做到能在诉中解决的问题,绝不后延至执行。”沙田法庭注重调判后主动回访工作机制,通过判后释法、释疑,提升案件服判息诉,同时,督促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按期履行义务,将结案后工作延伸到督促执行,既减少了案件流转到执行程序,缓解执行压力,又实现了尽早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矛盾彻底化解“案结事了”的最优效果。
秉持先辈们不怕吃苦、密切联系群众的革命精神,沙田法庭提出并践行“三大办案理念”,即用群众的语言办案,在群众家门口办案,用群众的力量办案。
立足当地红色文化、民俗民情,积极开展巡回审理。针对偏远地区、年迈或行动不便的群众,特别是涉邻里、婚姻家庭、土地纠纷等案件占比较高的实际情况,践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坚持纠纷就地化解原则,大力开展巡回审判,通过典型案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开展巡回审判活动
原告郭某与被告青山乡寨坪村某村民小组因承包地补偿款分配而起纠纷。青山乡森林覆盖率达93.47%,拥有林地14.8万亩,林地类权属、保护及其相关法治宣传显得尤为重要。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沙田法院干警驱车数小时,来到修竹成林、山峦层翠的青山寨坪村开庭审理此案,让案件审判变成生动的“法治公开课”。
开展法庭公开日活动
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沙田法庭利用“妇女节”“儿童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国际禁毒日”等节点,大力开展法治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知法守法意识,推进基层法治建设。
同时,沙田法庭聚焦“一站式”建设,针对异地或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庭的群众,依托人民法庭在线服务平台、电子送达平台、科技法庭等线上诉讼服务,实现案件立案、送达、调解、审理全流程线上办理。2023年以来,沙田法庭网上立案105件,线上调解、开庭151件,全方位畅通群众诉讼途径,将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
沙田法庭人在这片红色沃土上砥砺奋进、开拓创新,护一方公正,守一方平安。下一步,沙田法庭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扣新时代人民法庭“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工作原则,将传承红色基因与新时代发展有机结合,将红色法治信仰转化为服务人民群众的生动实践,积极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充分发挥职能做亮“红色司法”,让法徽在这片红色沃土上熠熠生辉。
来源:桂东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