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新黄河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了解到,济南市10月26日起全面启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活动将持续到12月31日。活动期间,给予新车销售价格20%的一次性立减购置补贴,单辆车补贴最高不超过600元。
济南市商务局副局长李晓军介绍,今年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以来,市商务局持续推动汽车、家电等重点消费品领域以旧换新工作。电动自行车作为城市出行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大市民快捷便利出行选择的重要方式。当前,全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大,部分车辆存在安全隐患,亟须通过以旧换新的方式,提升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保障市民出行安全。同时,这也是促进消费升级、推动绿色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
本次活动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统筹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各地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要求开展的。活动前期,济南市商务局多次召开部门、协会、企业座谈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征集首批参与活动销售企业近百家,确保本次活动惠民、便利、安全、有序。
李晓军介绍,《济南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由市商务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供销社等部门组织实施,旨在合力推进全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以市场为主、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方式,鼓励消费者将个人名下的老旧电动自行车更换为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本次活动注重科学性。前期对全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进行调研摸底,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门店进行梳理,对照商务部、省商务厅关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设置的数据指标、重点任务、补贴标准和活动时间,做好补贴活动的总体谋划,制定详细流程和标准,活动实施期间将动态调整活动参与企业名单,保证市民买得安心、买得放心。活动实施将依托数字化平台,实现消费者交旧、购新、回收、拆解全流程闭环管理,做到过程可追溯、动态数据及时可查。
李晓军介绍,本次活动将于10月26日启动,持续到今年的12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可以通过交旧换新、现买立减方式参与。对消费者交回个人名下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新电动自行车的,给予新车销售价格20%的一次性立减购置补贴、单辆车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对交回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给予新车销售价格20%的一次性立减购置补贴、单辆车补贴最高不超过600元。本次活动补贴可与厂家销售各类优惠叠加,范围覆盖全市主流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门店和品牌,满足市民多样的消费需求。
本次活动中个人消费者购买新电动自行车须交售旧电动自行车,交售旧电动自行车与购买新电动自行车的个人必须一致,交回的旧车需含电池组,购买日期应在2024年10月26日至12月31日之间的有效活动期内。主要流程是,个人消费者扫码登录或小程序搜索“泉城购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平台”实名注册后,提交旧电动自行车信息,系统会对信息进行验证,认证通过后生成政府补贴资格码。资格码5日内有效,失效后有1次激活机会,激活后重新获得5日有效期。
领取资格码后,在参与活动的销售企业用于支付环节按规定标准享受政府补贴,购买新车后,带牌销售的同步在门店完成新车上牌手续,或由销售企业协助到指定网点办理新车上牌。销售企业登录平台填写新车信息、销售信息和企业信息。旧车代收点收购旧车后建立旧车回收台账,由回收企业将车架报废处理,旧蓄电池交由有资质的企业进行报废处置,确保旧车得到规范处理。
下步,济南市商务局将整合资源力量,围绕优化绿色产品供给、售后服务提升和旧车回收风险防控,联合多部门,引导企业积极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同时,压紧压实各类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做好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的合规引导,加强风险防范,严防企业出现借机涨价、违规骗补等行为,为市民朋友营造安心、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对发现的虚假骗补、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将取消或追回补贴,并依法依规对有关人员予以严肃处理,确保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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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苏冉 编辑:韩璐莹 校对:杨荷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