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储户存40万取款却为零”的消息引发外界关注。
10月24日晚间,据微信公众号“平安淄博高新”消息,山东淄博市公安局高新分局24日发布警情通报称,两嫌疑人以高利率回报为诱饵,揽收群众资金存入淄博齐商银行,后利用持有的储户身份证、银行卡及密码将存款取出挪作他用。二人均非银行工作人员,目前两嫌疑人已被采取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通报称:
10月21日,我局接辖区内群众报警称,前期通过高某某代办存入淄博齐商银行的存款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取走。接警后,我局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于10月23日立案侦查。当日将嫌疑人路某某(女,59岁,临淄区人)、高某某(女,62岁,高新区人)抓获。
经初步审查,路某某、高某某共谋以高利率回报为诱饵,揽收群众资金存入淄博齐商银行,将存款回单交于储户后,二人利用持有的储户身份证、银行卡及密码将存款取出挪作他用,造成群众资金受损。二人均非银行工作人员。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二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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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媒体报道,山东淄博一女子称多年来在淄博齐商银行存款40多万元,取款时余额却为零。
多家媒体就这一事件致电齐商银行淄博支行了解此事,工作人员表示,是该储户将银行卡账户和密码等信息泄露给了他人导致存款被取,具体信息还要向总行工作人员进一步了解。
该行的客服也回应媒体称,此事已向相关业务部门反馈,目前没有相应处理结果。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淄博监管分局工作人员表示,此事该局已关注跟进。
齐商银行总行工作人员称,当时有公安人员到场,也向储户建议可以到属地派出所进行报案。对于是否为储户将账号密码等信息泄露给他人导致存款被取,该工作人员表示尚待确定。
直至24日晚间,官方正式就这一事件做出最新通报。
此前也有分析人士表示,除了银行系统故障或操作失误外,还可能与网络诈骗、身份信息被盗用、银行卡信息泄露等因素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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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信息显示,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8月28日,是全国第四批城市信用社组建的股份制商业银行。2009年2月13日,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更名为齐商银行。
齐商银行的总行设24个管理部室、1个专营机构、1个营业机构。下辖淄博支行、鲁中支行和西安、济南、滨州、东营、潍坊、济宁、威海、临沂等10家分行级单位,116家传统支行和8家小微支行,在临沂市控股发起设立了1家村镇银行——临沂河东齐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方面,淄博城市资产运营集团持股占比为19.95%,青岛融海国投资产管理持股占比7.19%,淄博引黄供水、淄博自来水公司、淄博财金控股分别持有4.99%。
就在不久前,山东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了关于齐商银行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批复称,同意齐商银行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9.65亿元变更为人民币53.23亿元。
截至2024年6月末,齐商银行实现营业收入18.10亿元,同比增加0.91%,净利润3.85亿元。资产总额达到2492.02亿元,各项存款余额1891.83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433.42亿元。
存款方面,截至2024年上半年末,齐商银行存款余额1891.83亿元,其中个人活期存款95.34亿元,个人定期存款1031.18亿元,企业活期存款309.1亿元,企业定期存款287.66亿元。
主要业务指标方面,不良贷款率1.87%,较2023年年末下降0.1%,但较2022年年末有所提升。净资产收益率为4.12%,2023年年末为3.96%。截至报告期末,流动性覆盖率384.2%,净稳定资金比例149.61%;储蓄存款余额1126.53亿元,较年初增幅14.78%;储蓄存款占比59.55%,较年初提升5.79个百分点。
此外今年6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已审批齐商银行的资本补充工具计划发行额度为20亿元。齐商银行在批准额度内可自主决定工具品种、发行时间、批次和规模,额度有效期为24个月。齐商银行应在资本补充工具发行完毕后及时就有关发行情况和资本充足率变化情况向监管局提交正式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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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齐商银行2024年年内已经接获监管部门多张罚单。
7月2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行政处罚披露,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因掩盖不良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50万元。
时任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副行长张振焱、时任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风险合规部总经理司彦江,分别被处以警告。
今年3月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威海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披露,齐商银行威海分行因掩盖资产质量真实性,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