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志广任平顶山市副市长

10月24日,平顶山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任命:

段志广为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杨洪涛为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徐渊为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新奇为平顶山市信访局局长;

唐巍巍为平顶山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

决定免去:

徐渊的平顶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刘新彦的平顶山市信访局局长职务;

吴跃辉的平顶山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

盛华平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张文钦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韦艳歌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杜伟杰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李华亮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颜亚伟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曹秋凤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侯晓宏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张文钦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盛华平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华亮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宋新亮、武炳跃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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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顶山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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