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部署整治殡葬领域腐败,多地发文征求殡仪馆垄断服务线索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10月22日,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称,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集中查处一批腐败案件,严厉打击其他违法犯罪。

在此之前,国家层面系统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就已初见端倪。年初以来,多地相继发布了殡仪馆、殡葬管理所有关人员被查的消息。同期,也有多地部署了殡葬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专项整治等相关行动。此次在国家层面部署动员“专项行动”则强调,“做深做实以案促改促治,稳妥推进殡葬改革,健全完善法规制度,严格规范服务标准,加强行业监管,推动移风易俗。”

此次会议覆盖面颇广。报道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政法委、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等单位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委副主任喻红秋,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陆治原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央纪委常委、国家监委委员许罗德主持会议,各省级纪委监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文明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厅(局)、民政厅(局)、财政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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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逝者亲属参加海上追思活动。据介绍,青岛市民政部门借助沿海区位,积极引导并加大海葬公共服务供给,海葬这一生态安葬方式渐渐被更多民众接受。    新华社记者 李紫恒 摄

多地发文公开征求殡葬腐败线索

南都记者注意到,会议召开次日,多地即发文公开征求线索,鼓励监督举报。相关公告大多由当地民政部门发布,也有部分来自当地纪检监察系统,还有个别地区为公墓管理所发文。综合多地通告,整治范围涉及殡仪馆乱收费问题、殡葬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腐败和作风问题、公墓经营管理乱收费问题等。除了直接与殡葬业日常运营相关的问题外,一些地区还列入冒领财政补贴、公墓建设违规、违反用人用工规定、违规土葬、私自接运遗体、党员干部操办丧事铺张浪费等问题。

以石嘴山市民政局发布公告为例,其公布的“集中整治重点”包括:

1.违反价格法律法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及强制捆绑服务等乱收费。

2.未认真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未在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举报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限制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诱导丧属消费。

3.限制丧属使用自带骨灰盒,或采取附加费用等方式限制丧属自带文明丧葬用品。

4.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丧葬用品价格虚高。

5.虚开、伪造、买卖火化证明。

6.与殡葬服务中介勾连,收受好处,违规牟利,垄断殡葬服务项目、欺行霸市,攫取高额利润。

7.按规定应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墓穴(墓位)超标准、超范围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墓穴(墓位)虚高定价。

8.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过程中巧立名目、诱导捆绑消费等实施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违法违规行为。

9.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含骨灰堂、骨灰塔陵园、地宫等)、擅自修改公墓建设规划、扩大建设用地面积,公职人员参股公墓建设经营。

10.违规向未出具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迁葬证明的人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

11.建造、出售(租)超规定面积墓穴(墓位)。

12.违规出售(租)农村公益性公墓或墓地墓穴(墓位)。

13.未经批准,擅自将公益性公墓改为经营性公墓。

14.指定殡葬用品供应商和服务提供方,进行利益输送。

15.伪造虚假信息,冒领财政补贴。

16.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问题。

17.政策执行不力、整改落实不到位等形式主义问题,脱离实际、漠视群众利益等官僚主义问题。

18.殡葬领域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今年以来已有多名殡葬行业人士落马 

五年前,国家层面也曾启动在全国范围整治殡葬行业。2018年,民政部牵头多部委发文,从2018年6月下旬开始至9月底,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与当时整治“突出问题”的表述不同,今次召开的会议还强调整治“腐败乱象”。“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集中查处一批腐败案件,严厉打击其他违法犯罪。”会议称。

与之对应,今年以来已有多名殡葬行业人士落马。综合各地消息,涉事单位涵盖殡葬管理所、公墓管理处、殡葬服务中心、殡仪馆、墓园等。职务则涉及各级干部,如党支部书记、负责人、后勤保障股股长、监察队队长、总账会计等。一些被查人员已在殡葬行业工作数十年,还有人已经退休或已离开该岗位。这些涉事单位多位民政部门下属的事业单位,部分单位享受财政全额或差额拨款。

此外,今年8月曝光的一起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案也引发举国关注。据澎湃新闻报道,山西奥瑞生物材料有限公司涉嫌通过从四川、广西、山东等地非法购买遗体、残肢作为原材料,并在购买和生产过程中对非法获取的尸体、尸骨进行处理后,用于生产“同种异体骨植入性材料”产品。涉案单位中包括多家殡仪馆和火化场。

在查处惩治的同时,改革殡葬行业也是近些年来常被提及的关键词。正如多篇研究所分析,除了相关从业者的个人贪腐问题,殡葬行业存在的一些系统性弊病,也是天价殡葬、殡葬腐败等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检察院在2012年的一篇文章中梳理了殡葬业职务犯罪的特点。文章认为,殡葬行业之所以会成为腐败重灾区,垄断经营是首因。以骨灰盒产销为例,生产与销售不对称,即虽然市场上有多家企业从事骨灰盒生产,但采购商却只有殡仪馆一家。而对于用户来说,殡仪馆又是惟一的销售商。当殡仪馆兼采购和销售于一身时,同时又没有妥善的制衡机制,腐败就容易产生。生产商想推销产品,必须跟负责采购的殡仪馆负责人搞好关系,回扣和红包便是处理关系的最好手段,行贿、受贿自然层出不穷,花样繁多。

文章提出另一个弊病,是殡仪馆“一把手”的权力过大,权力制衡机制缺乏、虚位,权力实际运行寻租机会空间大。文章称,权力过于集中,导致馆长大小事一人说了算,例如某市殡仪馆前馆长谢某个人全面负责的党政、人事、业务等工作,具体包括讨论及决定丧葬用品的购置、合同的签订审查、所有财务开支的签字认可等一切人、财、物等方面的工作。

202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成本调查中心发布的一篇文章则从制度层面分析了殡葬行业收费贵的原因。该机构的问卷调查显示,被调查者中认为殡仪服务费用偏贵及以上(含贵和很贵)的占比为 46.3%;认为安葬费用偏贵及以上的占比为 50.7%。文章分析,受各地财政保障力度不足影响,导致殡仪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基础服务范围覆盖不全,例如,基本服务收费价格标准较低且多年未调整,导致基本服务收入无法覆盖运营成本。

“上述方面使得殡仪馆往往通过引导消费者购买选择性服务、高价殡葬用品的方式弥补基本服务项目的成本价格倒挂,导致群众殡葬负担增加。”作者认为,需要采取多种举措,使得殡葬行业回归公益属性。

采写:南都记者宋承翰 发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