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网购没有缺斤少两“撒野”的空间,不仅能有利于电商行业健康发展,也将为经济增长提供更多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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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丁铁
购物遇缺斤少两,糟心。如今,缺斤少两有向网购蔓延的趋势。近日,《工人日报》报道,消费者网购250克榛子实际只有144克,大包装零食到手却是迷你版,直指缺斤少两成消费者网购新痛点。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电商销售与线下销售虽路径不一,但本质相同。缺斤少两的行为从小的方面说是欺民宰客,破坏市场秩序,往大了说就是违法,就是在腐蚀社会风气。
在电商平台购买的商品页面描述显示为共500克的两罐榛子,称重后发现每罐实际重量只有144克。商家不仅用加厚塑料罐,还有一包很重的干燥剂。商家客服却解释称,250克是商品总重量,榛子实际重量是每罐150克。通过线上平台在某连锁水果店下单一个液氮冷冻榴莲,商品页面显示榴莲规格为每个2.4千克~2.6千克,但称重发现该商品加上包装只有2.2千克,榴莲净重仅为1.95千克。这些并非偶然事件,网上搜索可以发现,网购遭遇商家或明目张胆缺斤少两,或偷换概念,将包装重量算在“净含量”里,导致“货不对板”的例子比比皆是。
尽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遭遇缺斤少两,除了要求商家补足短缺数量外,还可以向商家索赔不少于500元或相当于商品价格3倍的赔偿金。但由于取证难,再加上某些电商平台“和稀泥”,维权往往不了了之。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商家继续“撒野”的气焰。对此,首先应明确电商平台的“第一责任”。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电商平台建立健全商家准入、信誉评价、违规惩戒、平台连带赔偿等机制,以及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不能任由电商平台只管坐地收钱,不管商家任性乱来,而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当然,网购不能任缺斤少两“撒野”,完全依靠电商平台“自建市场,自己把门”,很难产生极强的约束力。因此,一则要针对消费样态的变化及暴露出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尤其要提高缺斤少两的处罚标准和惩罚性赔偿标准。再则要强化执法,特别是应充分利用技术赋能网上经营行为巡查监管,及时精准揪出存在缺斤少两行为的电商卖家,依法惩处。同时,应进一步简化便利举报处置流程,切实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成功率,让商家不敢再在“斤两”上打主意。
一键加购“买买买”的豪爽,离不开公平公正的良好网购环境。加大整治打击力度,让网购没有缺斤少两“撒野”的空间,不仅能有利于电商行业健康发展,也将为经济增长提供更多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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