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记者10月24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邹汾生涉嫌受贿一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赣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邹汾生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邹汾生 资料图
曾被授予“优秀企业家”称号
邹汾生,男,汉族,1962年4月出生,江西丰城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12月参加工作。曾在江西稀有稀土金属钨业集团公司、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工作。2016年11月,邹汾生任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0年4月卸任。
正义网记者注意到,邹汾生从2018年起,担任过政协江西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还曾于2010年、2011年连续两次被省政府授予“江西省优秀企业家”,2014年获评为“第九届中国有色金属行业有影响人物”,荣获“2015-2016年度全国优秀企业家”光荣称号。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年4月23日消息,邹汾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江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生活腐化堕落
靠企吃企,靠矿吃矿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9月27日消息,江西省纪委监委对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邹汾生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通报称,邹汾生身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政治纪律和规矩,对抗组织审查;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款消费,违规滥发奖金,以考察名义变相公款出国旅游;毫无组织原则,违反议事规则个人决定重大问题,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干部任职回避规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晋升、岗位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廉洁底线失守,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将应当由本人及亲属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支付;生活腐化堕落,道德败坏;靠企吃企,靠矿吃矿,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邹汾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江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邹汾生开除党籍处分;由江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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