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林珏瑶 李佳雨 贵州贵阳报道
10月25日上午9时30分,“人贩子”余华英拐卖儿童案重审一审将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此前,余华英在案件一审中被判死刑。
该案被害人杨妞花的代理律师、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文广10月24日接受封面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基于该案一审判决结果,以及重审期间新发现的犯罪事实,他“对这个案件维持死刑判决的结果还是非常有信心。”
余华英被拐儿童数量增至17名
有孩子在拐卖途中被抛弃
在本案重审一审中,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余华英为谋取非法利益,自1993年至2003年期间伙同龚某某(已故)、王某某(另案处理),在贵州、云南、重庆等地流窜,物色合适的儿童进行拐卖,余华英共拐卖17名儿童。公诉机关提请以拐卖儿童罪追究余华英的刑事责任。该案当庭未宣判。
10月11日,余华英案重审一审庭审结束,杨妞花走出法庭 林珏瑶/摄
封面新闻记者了解到,相比一审认定拐卖11名儿童,检方在重审一审中追加指控余华英的另外4起犯罪事实,涉及6名被拐儿童,有的是亲兄弟一起被拐,也有孩子在拐卖途中被抛弃。
检方指控中提及,1993年2月,余华英在贵州安顺拐走一对谌姓兄弟,因觉得哥哥“年龄大不好卖”,遂安排他在游戏机室打游戏。后来哥哥遇到热心市民送至派出所并返回家中,而弟弟则被带到河北邯郸卖给他人。
一年多后,1994年10月,余华英与龚某良在安顺又拐走两名儿童,带至邯郸分别卖给两户人家。在2002年和2003年,余华英和丈夫王加文先后在云南大理、丽江拐卖了另外两名儿童。
重审一审将宣判
被害人律师:对判决结果有信心
余华英拐卖儿童案截至目前已经历经三次庭审。
2023年7月14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当庭未宣判。同年9月18日,贵阳中院一审对余华英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24年1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原判漏罪等为由,裁定发回重审。10月11日,本案重审一审在贵阳中院开庭,当庭未宣判。
旁听庭审的被害人杨妞花此前表示,公诉机关对余华英的量刑建议仍是死刑。她希望这次仍能维持死刑原判,震慑人贩子。
杨妞花的代理律师王文广10月24日接受封面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基于该案一审判决结果,以及重审期间新发现的犯罪事实,他“对这个案件维持死刑判决的结果还是非常有信心。”
王文广进一步分析,如果余华英在此次宣判时再次提出上诉,案件将迎来重审二审。在案件审理期间,如若未发现其他犯罪事实,且维持死刑原判,那么案件重审在经过一审、二审后,将由最高院对余华英作出死刑复核裁定。反之,如果余华英有新的犯罪事实被发现,为了查清犯罪事实,也为了保障被告人对每一起犯罪事实的辩护权、申辩权,不排除案件会再被发回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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